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搜索
12
返回列表 发新帖
楼主: 愚公想改行
收起左侧

[时立新(愚公)] 愚公对 “强烈建议蒲公英开辟一个曝光台!请大家投票支持!”一贴的个人看法

[复制链接]
药徒
发表于 2013-7-8 12:10:24 | 显示全部楼层
yuansoul 发表于 2013-7-7 15:10
是个散文:

风险评估:强烈建议蒲公英开辟一个曝光台!请大家投票支持!”一贴的个人看法

叫兽干脆摆个摊算鸟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3-7-8 12:11:23 | 显示全部楼层
无为 发表于 2013-7-8 08:55
“声张正义”应该是政府部门做的事。作为一个专业论坛,万一将“个性化的”的不良事件,错做为“共性化”的 ...

这样容易被河蟹
最好做个疯险评估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士
发表于 2013-7-8 12:16:28 | 显示全部楼层
湖南卫士 发表于 2013-7-8 12:10
叫兽干脆摆个摊算鸟

嗯,我觉得我平仄掌握的不好,重字也太多,意境也太差,准备去北大或者清华进修一下。哈哈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13-7-8 15:11:03 | 显示全部楼层
无为老弟:

     你也是伴随“蒲公英制药技术论坛”从无到有,一路走来的“元老级”会员了,论坛能走到今天,有你的心血和付出,有你的功绩。

====愚公老兄,细看时,甚感汗颜!{:soso_e127:}
      说实在的,俺只是打酱油路过而已{:soso_e113:}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士
发表于 2013-7-8 15:44:32 | 显示全部楼层
而“蒲公英论坛”只能算作医药行业的民间组织,以专业技术探讨为主。对于判断类似你遇到的这种事件的“是与非”,论坛既不具备这样的能力,也无这样的实力,更没这样的权力。 但是,让“蒲公英论坛”承担起“维权”职能,本身就是种“错位”。多谢朋友们对论坛的支持和厚爱!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王
发表于 2022-7-10 12:16:24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分享。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帖声明
1、本站为技术交流论坛,发帖的内容具有互动属性。您在本站发布的内容:
①在无人回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助删帖功能随时删除(自助删帖功能关闭期间,可以联系管理员微信:8542508 处理。)
②在有人回复和讨论的情况下,主题帖和回复内容已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您将不能直接删除该帖。
2、禁止发布任何涉政、涉黄赌毒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站版规的内容,详情请参阅《蒲公英论坛总版规》。
3、您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不要盗用有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您发帖即代表接受上述条款。

QQ|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ICP备14042168号-1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43455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京)-非经营性-2024-0033

GMT+8, 2025-8-3 10:52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声明:蒲公英网站所涉及的原创文章、文字内容、视频图片及首发资料,版权归作者及蒲公英网站所有,转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来源“蒲公英”;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站及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