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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物料:第十二条大家怎么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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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2-2-3 13:38: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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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物料
第十二条  进厂物料应当有正确标识,经取样(或检验合格)后,可与现有的库存(如储槽中的溶剂或物料)混合,经放行后混合物料方可使用。应当有防止将物料错放到现有库存中的操作规程。

这句话,我怎么读起来有点怪怪的感觉,意思只要取了样就可以和现有库存混合?如果检验不合格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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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3 14:08:09 | 显示全部楼层
理解问题吧,我觉得是应该理解为取检合格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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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2-2-3 15:25:27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没有发现你所标记的章节、条款,请再落实一下。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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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2-2-3 15:26:46 | 显示全部楼层
新版GMP的第六章是物料与产品,从102条--137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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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师
发表于 2012-2-3 15:47:33 | 显示全部楼层
比如酒精

检验合格后,可与原贮罐中的酒精混合贮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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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2-2-3 16:10:28 | 显示全部楼层
怀谷 发表于 2012-2-3 15:26
新版GMP的第六章是物料与产品,从102条--137条。

,不好意思,没 写清楚。新版GMP附录2:原料药里第四章。

点评

吓我一大跳  发表于 2013-5-27 1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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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2-2-3 23:54:42 | 显示全部楼层
1.不检,但与不留样矛盾
2.鉴别
3.不合格,但有经放行后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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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2-2-4 08:48:29 | 显示全部楼层
1、在有正确标示前提下,公司自己能确保物料质量,可以与现有库存混合;
2、标示正确,但有疑问:如形状有异常,更换厂家等情况,需要检验合格后混合。
共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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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9 15:10:06 | 显示全部楼层
怀谷 发表于 2012-2-4 08:48
1、在有正确标示前提下,公司自己能确保物料质量,可以与现有库存混合;
2、标示正确,但有疑问:如形状有 ...

必须厂家一致,检验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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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2-4-22 16:41:06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是经取样检验合格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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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2-4-22 21:23:36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检验合格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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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6-20 16:59:34 | 显示全部楼层
取样检测合格后方可存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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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5-9 21:52:14 | 显示全部楼层
个人认为应是取样后可以混合,但“混合物料”不能使用,不合格就不能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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