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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吐槽及其它] 剩余样品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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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3-8-28 09:39: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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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辅料取样一般都会取两倍量,检验完了之后一般就只剩余一倍量了,那一倍量怎么处理,在剩余样品处理的记录里面要怎么样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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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发表于 2013-8-28 09:59:24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是要留样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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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3-8-28 10:06:58 | 显示全部楼层
留样的那份不在检测样品中,是单独取的。
按照价值和风险考虑,贵重的返回投料,不贵重,按毒性采用合适的方法进行处理,比如投环保池,剧毒品按规定先进行降低毒性处理后,在处理。等等。
一般都是按后面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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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3-8-28 10:13:0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是检验合格的,不用复核的,就处理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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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3-8-28 10:15:04 | 显示全部楼层
处理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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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28 10:15:30 | 显示全部楼层
fangyuan5 发表于 2013-8-28 10:06
留样的那份不在检测样品中,是单独取的。
按照价值和风险考虑,贵重的返回投料,不贵重,按毒性采用合适的 ...

俺们也是这样干滴,做好记录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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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3-8-28 10:18:04 | 显示全部楼层
fangyuan5 发表于 2013-8-28 10:06
留样的那份不在检测样品中,是单独取的。
按照价值和风险考虑,贵重的返回投料,不贵重,按毒性采用合适的 ...

除了投环保池,还有没有什么其他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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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3-8-28 10:19:37 | 显示全部楼层
415419117 发表于 2013-8-28 10:15
俺们也是这样干滴,做好记录就好

我就是不知道那个销毁方式那里要怎么样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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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发表于 2013-8-28 10:59:54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管是销毁、给研发做科研用、留样、送外检做研究、赠送给客户当样品……都要有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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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发表于 2013-8-28 11:47:51 | 显示全部楼层
集中
按要求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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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发表于 2013-8-28 11:48:00 | 显示全部楼层
集中
按要求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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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3-8-28 11:54:53 | 显示全部楼层
hongwei2000  完全不同意!样品已经取出,在非洁净区检测,是不可以再用于生产的!


看楼主,说的是原辅料,而不是成品。

另外如果是API,真要投料也是按粗品投料。
如果是制剂,还能生产吗?

点评

就是因为是原辅料 所以才不能再拿回去用于制剂生产! 如果是外包材还可能用 GMP最基本的要求是避免污染和交叉污染 你把样品取到非洁净区的实验室 之后再拿到洁净区去用于生产 这样不就造成了污染!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3-8-30 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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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3-8-28 11:58:07 | 显示全部楼层
你会定期销毁的啊 你说怎么处理 又不能带回去的 又不像制剂产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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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3-8-28 17:58:18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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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29 12:45:54 | 显示全部楼层
絮絮冰子 发表于 2013-8-28 10:19
我就是不知道那个销毁方式那里要怎么样写

就是你规定怎么处理就怎么写呀,我们是这样的,比如加酸加碱中和呀,加什么什么降毒呀,还有送给谁谁谁啦,或者交给安全环保啦哈哈

点评

赞同  发表于 2013-8-29 1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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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29 23:09:37 | 显示全部楼层
看了楼上个各位大虾,感觉你们都做的蛮好的了。可是我想问的是,取样的时候都是按两倍全检量准确取样的,一份全检,一份留样。为什么还会有剩下的呢,按逻辑讲全检之后就不该剩下呀?逻辑上之后差的呀。实际上我们也有很多时候是没用完的,就直接扔了,这一方面做得蛮差的。

点评

片数可以正好,物料不可能正好,你100KG大米,每次称10KG,第10次可能就不够了。所以物料一般都会比计算量多一些,即使是单倍量也会有剩余。  发表于 2013-8-30 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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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3-8-30 10:48:14 | 显示全部楼层
cdd1990125 发表于 2013-8-29 23:09
看了楼上个各位大虾,感觉你们都做的蛮好的了。可是我想问的是,取样的时候都是按两倍全检量准确取样的,一 ...

是取三倍的全检量,一倍拿来做留样,两倍拿来做样品,检验完后当然就会有剩余样品,有剩余样品就是要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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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3-8-30 10:48:56 | 显示全部楼层
415419117 发表于 2013-8-29 12:45
就是你规定怎么处理就怎么写呀,我们是这样的,比如加酸加碱中和呀,加什么什么降毒呀,还有送给谁谁谁啦 ...

公司就是没有这个销毁的规程,真是难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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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发表于 2013-8-30 11:04:57 | 显示全部楼层
fangyuan5 发表于 2013-8-28 11:54
hongwei2000  完全不同意!样品已经取出,在非洁净区检测,是不可以再用于生产的!

就是因为是原辅料
所以才不能再拿回去用于制剂生产!
如果是外包材还可能用
GMP最基本的要求是避免污染和交叉污染
你把样品取到非洁净区的实验室
之后再拿到洁净区去用于生产
这样不就造成了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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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30 13:11:09 | 显示全部楼层
絮絮冰子 发表于 2013-8-30 10:48
是取三倍的全检量,一倍拿来做留样,两倍拿来做样品,检验完后当然就会有剩余样品,有剩余样品就是要销毁

我们直接取的两份一倍全检量,一份留样一份检测,而检测那份如果有剩余的直接在样品管理台账对应的备注标注由谁在何时丢弃就完了,没有做得特别详细,不知道这个算不算个缺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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