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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界资讯] 【信息】赣州市实施药品“黑名单”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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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3-8-29 09:57: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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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赣州市实施药品“黑名单”制度



近日,赣州市局出台了《赣州市药品安全“黑名单”管理规定实施细则》。根据《实施细则》规定,赣州市将建立赣州药品安全“黑名单”,向社会进行曝光,上榜者将被重点监管。
   《实施细则》规定,因严重违反药品、医疗器械法规受到行政处罚或被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单位或个人(包括生产经营者及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和相关产品)都将列入“黑名单”,在市食药监局政务网站上的“药品安全‘黑名单’专栏”中予以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公布期限届满,药品安全“黑名单”专栏中的信息转入药品安全“黑名单”数据库,供社会查询。对药品安全“黑名单”专栏中公布的违法生产经营者,食药监部门还将记入监管档案,增加检查和抽验频次、责令定期报告质量管理情况等措施,实施重点监管。
   赣州市局表示,鼓励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对列入“黑名单”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监督,社会组织或个人对列入药品安全“黑名单”的单位或个人违法行为可拔打“12331”投诉举报电话或赣州市食药监局网站公布的相关科室、直属单位联系电话进行举报。(赣州市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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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3-8-29 10:05:43 | 显示全部楼层
了解了谢谢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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