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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静夜思雨 于 2013-11-24 20:04 编辑
近期整理了化验室的检验仪器,准备检定的,结果被问,一定要检定吗?哪里有规定?俺为了找到证据,亲自问了一下度娘,得到下面的那个目录,我左看右看,上看下看,诶,还真没看到液相、气相、尘埃粒子计数器等的强检名单,这这这是个怎么个情况?请知道的提供一下哦。{:soso_e18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的规定,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的工作计量器具,均实行强制检定。现将国家质检总局发布的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目录公示如下:
1、尺:竹木直尺、套管尺、钢卷尺、带锤钢卷尺、铁路轨距尺;
2、面积计:皮革面积计;
3、玻璃液体温度计:玻璃液体温度计;
4、体温计:体温计;
5、石油闪点温度计:石油闪点温度计;
6、血球计数器:电子血球计数器;
7、热量计:热量计;
8、砝码:砝码、链码、增铊、定量铊;
9、天平:天平、架盘天平;
10、秤:杆秤、戥秤、案秤、台秤、地秤、皮带秤、吊秤、电子秤、行李秤、邮政秤、计价收费专用秤、售粮机;
……。。…….……................
48、火焰光度计:火焰光度计;
49、分光光度计:可见光分光光度计、紫外分光光度计、红外分光光度计、荧光分光光度计、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 50、比色计:滤光光电比色计、荧光光电比色计;
...........
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名录及相关规定.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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