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搜索
查看: 3432|回复: 20
收起左侧

[行业动态] 总局发布公告:65家药企通过新版GMP认证

[复制链接]
药士
发表于 2014-2-25 18:04: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欢迎您注册蒲公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国家药监总局日前发布最新一批通过药品GMP认证企业名单,共有65家企业获得证书,其中涉及多家上市公司。
    国家药监局公告显示,山东新时代药业有限公司等65家药品生产企业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要求,发给《药品GMP证书》。
    据公告,本次认证有效期到2019年2月17日,涉及多家上市公司。其中,福安药业子公司庆余堂制药有限公司“粉针剂(Z3车间)”通过认证;双成药业冻干粉针剂(一车间)通过认证;金陵药业福州梅峰制药厂的“大容量注射剂、小容量注射剂”通过认证;华润双鹤子公司安徽双鹤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的“大容量注射剂(B、C线)、大容量注射剂(K线,聚丙烯共混输液袋、直立式聚丙烯输液袋)”通过认证。
    据了解,福安药业通过认证的粉针剂应用于氨曲南,氨曲南原料药及制剂为公司主导产品,双成药业的冻干粉针剂可用于多项制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士
发表于 2014-2-25 18:36:3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4-2-25 19:07:47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啊,我们也通过了

点评

祝贺啊!  发表于 2014-2-26 07:31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士
发表于 2014-2-25 19:12:08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名单里有愚公的企业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4-2-25 19:22:15 | 显示全部楼层
看看,还是可以继续的嘛,神马并购,神马退出,都是浮云!{:soso_e120:}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士
发表于 2014-2-25 20:15:31 | 显示全部楼层
就那么回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4-2-25 20:41:49 | 显示全部楼层
GMP认证提速了,祝贺{:soso_e163:}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4-2-25 21:05:57 | 显示全部楼层
对全国上下都有交待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2-25 21:44:10 | 显示全部楼层
以后小药厂就没有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4-2-26 06:16:19 | 显示全部楼层
祝贺!祝贺!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4-2-26 07:46:59 | 显示全部楼层
看看而已。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2-26 07:48:25 | 显示全部楼层
可喜可贺!!!!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4-2-26 07:52:0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4-2-26 08:08:22 | 显示全部楼层
走过,路过,看过,想过......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4-2-26 08:24:3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4-2-26 08:30:26 | 显示全部楼层
山东新时代药业有限公司大容量注射剂/小容量注射剂,冻干粉针剂,无菌分装粉针剂通过10版GMP认证。两次都参与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2-26 09:57:4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4-2-26 10:25:16 | 显示全部楼层
公示的时候是67家
咋公告变成65家呢

点评

呵呵,我也不太清楚  发表于 2014-2-26 12:44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4-2-26 13:31:27 | 显示全部楼层
shsh 发表于 2014-2-26 10:25
公示的时候是67家
咋公告变成65家呢

赶紧的核对核对啊,到底哪家企业出问题了。有人投诉或者国家局认证中心反悔了,呵呵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3-7 10:24:17 | 显示全部楼层
恭喜,皆大欢喜、喜大普奔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帖声明
1、本站为技术交流论坛,发帖的内容具有互动属性。您在本站发布的内容:
①在无人回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助删帖功能随时删除(自助删帖功能关闭期间,可以联系管理员微信:8542508 处理。)
②在有人回复和讨论的情况下,主题帖和回复内容已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您将不能直接删除该帖。
2、禁止发布任何涉政、涉黄赌毒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站版规的内容,详情请参阅《蒲公英论坛总版规》。
3、您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不要盗用有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您发帖即代表接受上述条款。

QQ|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ICP备14042168号-1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43455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京)-非经营性-2024-0033

GMT+8, 2025-10-15 01:29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声明:蒲公英网站所涉及的原创文章、文字内容、视频图片及首发资料,版权归作者及蒲公英网站所有,转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来源“蒲公英”;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站及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