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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托生产的产品技术转让为自己生产的需要再做工艺验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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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1 15:29: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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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有一个产品之前受托生产的,再委托生产时做了工艺验证的。最近原委托单位将该产品技术转让给了我们,请教各位还需要重新做工艺验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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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师
发表于 2014-4-1 15:40:31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工艺没有调整,不需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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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4-4-1 15:41:31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转让后的工艺、设备、操作过程和受托前完全一致可以不用验证,生产技术转让申报资料要上交至国家药品审评中心,目前你们进行到哪一步了?目前我们公司也有一个品种涉及技术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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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4-1 15:43:56 | 显示全部楼层
已经都转回来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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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4-1 15:44:38 | 显示全部楼层
工艺没有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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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4-4-1 15:55:4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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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4-4-1 17:35:44 | 显示全部楼层
厂地转移了,风险评估,工艺验证要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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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4-4-1 19:19:05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工艺处方、原辅料来源等未变,应当可以不做,但建议与省局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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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3 11:43:03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做工艺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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