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搜索
楼主: 蓝色星期六
收起左侧

关于工艺验证的一点疑问

  [复制链接]
药徒
发表于 2014-6-3 09:44:05 | 显示全部楼层
50和60的点是在工艺参数优化时确定的,工艺员验证时,只要在50-60之间就可以了,没必要验证50和60的点。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4-6-3 10:33:18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似乎是工艺研发与验证的理解问题,理论上工艺研发的参数范围一定比实际生产控制范围要宽,工艺验证中上下限挑战的是实际生产范围的上下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4-6-3 10:50:50 | 显示全部楼层
yyylggglll 发表于 2014-5-29 15:44
个人理解:
1.早些年,产品开发获得了批件后,到生产中,工艺参数不能满实际生产。出现这样的情况,与当时 ...

你的观点很赞同,但还是有点疑惑。
1、工艺验证包括产品工艺参数,如:温度、pH、含量···这些前期研发肯定会筛选,因为这些直接影响产品质量,且跟设备无关。
2、验证过程中有的参数因设备不同,范围也不同,如混合时间、压片速度、灌装速度···与其相对的就是含量、片重差异和硬度、装量。研发筛选时一般确定后者,但速度等实际设备生产用参数还得生产自己摸索,因为不同设备他的生产能力不同。再比如,相同设备生产不同产品,虽然工艺、产品参数差不多,可能因为产品性质不同,如流动性、黏性不同···它的运行参数也是不一样的。
情况1参数范围由研发定,这没有问题。但情况2中,研发给的参数相当于结果,过程参数应该怎么样确定呢?是不是应该由研发放大时确定呢?理论上这样最好,但实际中,研发很少在车间进行最小、最大值摸索吧。我想问的是,这种情况到底一般怎么解决呢?

点评

1.你所说的情况,大部分企业都存在,这就是为什么国家局要求对药品研制现在进行核查的主要目的。 2.在我的理解,药品工艺研发人员最好是在生产车间干过五年左右的工艺,对生产工艺中的实际问题有一定的解决能力。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4-6-3 11:25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4-6-3 11:25:00 | 显示全部楼层
吾尔二思 发表于 2014-6-3 10:50
你的观点很赞同,但还是有点疑惑。
1、工艺验证包括产品工艺参数,如:温度、pH、含量···这些前期研发 ...

1.你所说的情况,大部分企业都存在,这就是为什么国家局要求对药品研制现在进行核查的主要目的。
2.在我的理解,药品工艺研发人员最好是在生产车间干过五年左右的工艺,对生产工艺中的实际问题有一定的解决能力。
3.新产品的研发所用的设备尽量与车间大生的设备相似,最好是大生产设备的缩小型号。这些缩小型号在很多设备生产厂家都可以定做,当然这个就涉及到投资与风险问题,那是看老板。
4.如果企业条件允许,研发出来的工艺可以到车间多进行几次试生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4-6-3 11:56:30 | 显示全部楼层
wang103103 发表于 2014-6-3 10:33
这似乎是工艺研发与验证的理解问题,理论上工艺研发的参数范围一定比实际生产控制范围要宽,工艺验证中上下 ...

赞同,呵呵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4-6-3 12:00:26 | 显示全部楼层
吾尔二思 发表于 2014-6-3 10:50
你的观点很赞同,但还是有点疑惑。
1、工艺验证包括产品工艺参数,如:温度、pH、含量···这些前期研发 ...

我认为,设备性能确认PQ能够解决你说的第二个问题,这就是为什么设备PQ要用实际物料的原因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4-6-3 12:17:24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在工艺设计阶段完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4-6-3 13:18:39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学习。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6-3 13:54:59 | 显示全部楼层
yyylggglll 发表于 2014-5-29 15:44
个人理解:
1.早些年,产品开发获得了批件后,到生产中,工艺参数不能满实际生产。出现这样的情况,与当时 ...

对你的理解有以下疑问,第一、GMP明确指出:“工艺验证应当证明一个生产工艺按照规定的工艺参数能够持续生产出符合预定用途和注册要求的产品。”如果验证时,不包括50、60的点,如何证明,规定的参数能过持续生产出符合预定用途和注册要求的产品。第二、你提到50.60这两个点是研发阶段要验证的,且已经验证过了,生产时,没必要进行再验证了,按照这种思路去推理,已经验证过了,就没必要进行再验证了,50-60这几个点研发时肯定也进行验证了,因此也不行验证。第三:“GMP明确提出:第一百四十四条 确认和验证不是一次性的行为。首次确认或验证后,应当根据产品质量回顾分析情况进行再确认或再验证。关键的生产工艺和操作规程应当定期进行再验证,确保其能够达到预期结果。”即要求进行在验证,所以50、60这两个点研发验证后,不需要进行再验证,也是站不住的。第四、对于这种情况建议生产是温度控制在50-60,即一批工艺出现50、55、60这三个阶段的温度。以上仅为个人理解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4-6-3 14:23:3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还是得按情况区分 比如搅拌速度如果是个范围 那我同样的时间低速能搅匀高速肯定没问题 但这个反应温度的话保险点还是低温、高温都得验证 高低温各一批 第三批取范围内温度 这样应该就可以了 不用连做三批 不过小试时应该要重复多次试验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4-6-3 14:30:27 | 显示全部楼层
hy1943 发表于 2014-6-3 14:23
我觉得还是得按情况区分 比如搅拌速度如果是个范围 那我同样的时间低速能搅匀高速肯定没问题 但这个反应温度 ...

这样也行,反正不违背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4-6-3 14:45:58 | 显示全部楼层
xcl308 发表于 2014-6-3 12:00
我认为,设备性能确认PQ能够解决你说的第二个问题,这就是为什么设备PQ要用实际物料的原因

还是不太了解。
目前我们PQ是在工艺验证前就完成了。当然,即使用了实际物料,也只有一种。PQ一段时间内只做一次,在验证周期里,可能就有两三种新产品,难道每个产品都需要进行一次PQ?理论上应该可以,但感觉现在公司不会这样做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4-6-3 14:50:09 | 显示全部楼层
xcl308 发表于 2014-6-3 12:00
我认为,设备性能确认PQ能够解决你说的第二个问题,这就是为什么设备PQ要用实际物料的原因

还是不太了解。
目前我们PQ是在工艺验证前就完成了。当然,即使用了实际物料,也只有一种。PQ一段时间内只做一次,在验证周期里,可能就有两三种新产品,难道每个产品都需要进行一次PQ?理论上应该可以,但感觉现在公司不会这样做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4-6-3 17:12:19 | 显示全部楼层
吾尔二思 发表于 2014-6-3 14:50
还是不太了解。
目前我们PQ是在工艺验证前就完成了。当然,即使用了实际物料,也只有一种。PQ一段时间内 ...

理论上会有这种问题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6-3 20:01:32 | 显示全部楼层
没做过原料药,弱弱地提个看法,不能把温度参数改下表述:55±5℃,然后设定为55℃来进行工艺验证么?呵呵~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4-6-3 20:09:43 | 显示全部楼层
低取代 发表于 2014-6-3 20:01
没做过原料药,弱弱地提个看法,不能把温度参数改下表述:55±5℃,然后设定为55℃来进行工艺验证么?呵呵~

异曲同工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14-6-4 08:16:30 | 显示全部楼层
工艺验证应分三个阶段,即研发阶段、商业化生产阶段及验证维护阶段,关键质量属性和工艺参数应在研发阶段研究确定,在各阶段验证。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4-6-4 08:25:33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所说的参数范围是“设计空间”(Design Space)的概念,实际进行工艺验证是只要保证工艺参数在此范围内即可。
事实上,某个生产阶段的工艺中包含着多个这样的参数范围,比如说温度控制在50-60摄氏度,压力控制在10-15Pa,投料量要求15-20L,如果考虑上下限的影响,可能会有太多种不同的组合。因此,别考虑上、下限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4-6-4 08:59:10 | 显示全部楼层
793295036 发表于 2014-6-4 08:16
工艺验证应分三个阶段,即研发阶段、商业化生产阶段及验证维护阶段,关键质量属性和工艺参数应在研发阶段研 ...

FDA 三部曲,你们是这样进行的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4-6-4 09:00:02 | 显示全部楼层
kington 发表于 2014-6-4 08:25
楼主所说的参数范围是“设计空间”(Design Space)的概念,实际进行工艺验证是只要保证工艺参数在此范围内 ...

是的,呵呵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帖声明
1、本站为技术交流论坛,发帖的内容具有互动属性。您在本站发布的内容:
①在无人回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助删帖功能随时删除(自助删帖功能关闭期间,可以联系管理员微信:8542508 处理。)
②在有人回复和讨论的情况下,主题帖和回复内容已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您将不能直接删除该帖。
2、禁止发布任何涉政、涉黄赌毒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站版规的内容,详情请参阅《蒲公英论坛总版规》。
3、您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不要盗用有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您发帖即代表接受上述条款。

QQ|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ICP备14042168号-1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43455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京)-非经营性-2024-0033

GMT+8, 2026-4-18 15:26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声明:蒲公英网站所涉及的原创文章、文字内容、视频图片及首发资料,版权归作者及蒲公英网站所有,转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来源“蒲公英”;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站及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