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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容量玻璃仪器校准值在生产检验时并入计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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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发表于 2014-11-4 13:53: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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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容量玻璃仪器标定后的实际校准值(容量允差)在产品的检验时并入计算吗?还是校准后只要符合要求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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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4-11-4 14:00:17 | 显示全部楼层
合格就可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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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4-11-4 14:08:32 | 显示全部楼层
校验合格就可以,不需带入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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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楼主| 发表于 2014-11-4 14:24:14 | 显示全部楼层
tian200100 发表于 2014-11-4 14:08
校验合格就可以,不需带入计算!

来检查的老师说应带入计算,才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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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4 14:35:26 | 显示全部楼层
在允许误差范围内就合格了,允差很小,没必要带入计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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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4-11-4 14:39:35 | 显示全部楼层
那个老师处女座的吧....不见得所有来检查的“专家”的话都是正确的,我至今走了六家制药企业还没见过谁家还要把这个带入计算的....我记得容量瓶之类的也分A、B标准的,但只要合格即可使用,这些误差是被允许的~~或者楼主在找找相关最新的政策法规吧,难道有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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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4-11-4 15:01:02 | 显示全部楼层
生产中在允许误差范围内不必带入计算,除非是标定标准溶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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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发表于 2014-11-5 22:39:19 | 显示全部楼层
容量瓶校准合格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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