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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反思] 关于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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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4-11-8 10:45: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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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药师”这个名号,我有点疑问:卫生部有个“药师”、药监总局有个“药师”、地方政府有个“药师”,你让屁民如何选啊。
卫生部和药监总局的“药师”就不能“联姻”一下,药监总局的“药师”就不能让“药学”和“制药”两个“仔”分分家(实际上也没有起到各自的作用),然后再取消地方的所谓“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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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4-11-8 10:49:17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是各搭各的台,各唱各的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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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不能一起唱啊,这样不更热闹。  发表于 2014-11-8 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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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发表于 2014-11-8 10:53:14 | 显示全部楼层
药监系统承认卫生系统的,可卫生系统不承认药监系统的,还有是人事局评的,  各玩各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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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系统,药监系统都是通过人事发的证  发表于 2014-11-8 16:32
能不能一起玩。  发表于 2014-11-8 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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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发表于 2014-11-8 10:54:30 | 显示全部楼层
部门利益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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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4-11-8 10:55:09 | 显示全部楼层
虽然卫生和药监是一家了,但双方的资格认定不互认的。卫生系统的药师,主管药师之类的好像不能在药品生产,批发,销售单位用。药监系统的药师,执业药师不能在卫生系统用。这种情况听说是由多年前卫生系统和药监系统的隔阂造成,个人恩怨造成现在国家医药系统内这方面的混乱,实在是不应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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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待改革  发表于 2014-11-8 1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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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发表于 2014-11-8 10:58:06 | 显示全部楼层
谁都说了要算,但谁说了对方也不认为算,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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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谁来管管。  发表于 2014-11-8 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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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4-11-8 11:00:57 | 显示全部楼层
可怜我们这些要考证的,都不知道要靠哪个才能拿去换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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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全拿下就不用纠结了。  发表于 2014-11-8 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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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4-11-8 11:39:38 | 显示全部楼层
卫生系统在搞一个“药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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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愿统一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4-11-8 1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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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4-11-8 12:00:50 | 显示全部楼层
各谋取利,可以多考几个证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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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4-11-8 13:48:38 | 显示全部楼层
wgt-王 发表于 2014-11-8 11:39
卫生系统在搞一个“药师法”

但愿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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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4-11-8 14:37:11 | 显示全部楼层
????????什么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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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看懂?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4-11-8 1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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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师
发表于 2014-11-8 14:51:53 | 显示全部楼层
期待很久了,一直都没办法统一。本来以为卫生和药监合并了会统一起来,可还是看不到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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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4-11-8 15:38:26 | 显示全部楼层
sxljk 发表于 2014-11-8 14:37
????????什么呀

没看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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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4-11-8 19:31:13 | 显示全部楼层
最傻就是医院的药师,随便医生摆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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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4-11-8 19:41:48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国特色,各自为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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