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搜索
查看: 3003|回复: 20
收起左侧

[执业药师考试] 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将推出新版大纲

[复制链接]
药生
发表于 2014-12-10 11:36:2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欢迎您注册蒲公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日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2015年版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审定会在京召开。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副局长王明珠出席开幕式并讲话。会议由国家总局食品安全总监、人事司司长郭文奇主持,人社部专技司,国家总局人事司、药化安监司相关人员及考纲审定会委员等44人参加。
   王明珠指出,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是我国最早施行的职业资格制度之一,自1994年实施以来,截至2014年11月,全国累计有27.8万人取得资格,其中注册15.6万人,占具有资格人数的55.9%。2012年,人社部对全国职业资格进行清理规范,执业药师考试是清理规范后向社会公告的第一批36个职业准入类考试之一。近几年,执业药师考试规模迅速扩大,在现有职业准入类考试项目中位居第二,成为社会最受关注的考试之一。据统计,2013年全国考试人员超过40万人,较2012年翻一番,2014年报考人数80余万,比2013年又多了一倍。尽管报考人数激增,但全国考试准入标准没有降低,近几年考试通过率一直稳定在15%左右。随着政策环境和职业保障的进一步完善,这支队伍将成为我国药学服务和药品安全系统工程坚强的技术支撑和专业基石。
    王明珠强调,当前,我国执业药师总量和结构分布,配备和使用政策等都有待进一步完善,根本问题还在于法规制度不健全,其地位和职业保障没有得到足够重视,从而导致这支队伍出现“不够用、不好用、不真用”等问题。要顺利完成新医改和药品“十二五”规划确定的执业药师配备目标,仍存在不少困难。考试大纲的制定是整个资格制度管理最核心的技术工作,直接影响准入人员的水平和素质,决定着执业药师开展药学服务的质量,同时对高等教育培养执业药师后备人才发挥着重要的导向作用。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4-12-10 11:51:25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谢分享,期待新大纲的颁布。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士
发表于 2014-12-10 11:53:3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4-12-10 12:00:32 | 显示全部楼层
看样子1月能正式颁布吗

点评

一月没颁布,三月应该也可以了吧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4-12-10 14:44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4-12-10 12:48:52 | 显示全部楼层
最近执业药师挺火呀,期待新大纲

点评

呵呵,市场需求大嘛,肯定比较抢手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4-12-10 14:44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4-12-10 13:05:52 | 显示全部楼层
哎 今年估计过不了,期待新大纲

点评

成绩很快会出来啦,等待好消息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4-12-10 14:44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楼主| 发表于 2014-12-10 14:44:27 | 显示全部楼层
zlwwinner 发表于 2014-12-10 12:00
看样子1月能正式颁布吗

一月没颁布,三月应该也可以了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楼主| 发表于 2014-12-10 14:44:44 | 显示全部楼层
开山大斧 发表于 2014-12-10 12:48
最近执业药师挺火呀,期待新大纲

呵呵,市场需求大嘛,肯定比较抢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楼主| 发表于 2014-12-10 14:44:59 | 显示全部楼层
绝恋亲纯 发表于 2014-12-10 13:05
哎 今年估计过不了,期待新大纲

成绩很快会出来啦,等待好消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12-10 14:54:26 | 显示全部楼层
等待新的考试大纲

点评

可以先复习,教材和大纲等出来再买也不迟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4-12-10 15:04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4-12-10 14:59:06 | 显示全部楼层
等大纲出来,再买书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楼主| 发表于 2014-12-10 15:04:25 | 显示全部楼层
好欢喜 发表于 2014-12-10 14:54
等待新的考试大纲

可以先复习,教材和大纲等出来再买也不迟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4-12-10 15:11:44 | 显示全部楼层
期待新大纲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12-10 20:07:52 | 显示全部楼层
万变不离其宗啊,估计不会差很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4-12-10 22:30:26 | 显示全部楼层
今年的考试成绩什么时候可以查啊

点评

月底应该就可以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4-12-10 23:17
月底应该就可以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4-12-10 23:17
月底应该就可以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4-12-10 23:17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楼主| 发表于 2014-12-10 23:17:04 | 显示全部楼层
紫苏叶 发表于 2014-12-10 22:30
今年的考试成绩什么时候可以查啊

月底应该就可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楼主| 发表于 2014-12-10 23:17:13 | 显示全部楼层
紫苏叶 发表于 2014-12-10 22:30
今年的考试成绩什么时候可以查啊

月底应该就可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楼主| 发表于 2014-12-10 23:17:22 | 显示全部楼层
紫苏叶 发表于 2014-12-10 22:30
今年的考试成绩什么时候可以查啊

月底应该就可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4-12-11 14:50:48 | 显示全部楼层
小洁 发表于 2014-12-10 14:44
呵呵,市场需求大嘛,肯定比较抢手

嗯,过几年就不值钱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12-12 14:35:22 | 显示全部楼层

2015年国家执业药师考试将推出新版大纲

日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2015年版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审定会在京召开。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副局长王明珠出席开幕式并讲话。会议由国家总局食品安全总监、人事司司长郭文奇主持,人社部专技司,国家总局人事司、药化安监司相关人员及考纲审定会委员等44人参加。

王明珠指出,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是我国最早施行的职业资格制度之一,自1994年实施以来,截至2014年11月,全国累计有27.8万人取得资格,其中注册15.6万人,占具有资格人数的55.9%.2012年,人社部对全国职业资格进行清理规范,执业药师考试是清理规范后向社会公告的第一批36个职业准入类考试之一。近几年,执业药师考试规模迅速扩大,在现有职业准入类考试项目中位居第二,成为社会最受关注的考试之一。据统计,2013年全国考试人员超过40万人,较2012年翻一番,2014年报考人数80余万,比2013年又多了一倍。尽管报考人数激增,但全国考试准入标准没有降低,近几年考试通过率一直稳定在15%左右。随着政策环境和职业保障的进一步完善,这支队伍将成为我国药学服务和药品安全系统工程坚强的技术支撑和专业基石。

王明珠强调,当前,我国执业药师总量和结构分布,配备和使用政策等都有待进一步完善,根本问题还在于法规制度不健全,其地位和职业保障没有得到足够重视,从而导致这支队伍出现“不够用、不好用、不真用”等问题。要顺利完成新医改和药品“十二五”规划确定的执业药师配备目标,仍存在不少困难。考试大纲的制定是整个资格制度管理最核心的技术工作,直接影响准入人员的水平和素质,决定着执业药师开展药学服务的质量,同时对高等教育培养执业药师后备人才发挥着重要的导向作用。

本次会议审定的新版考纲为第七版,于2013年7月正式启动全面修订计划并正循序推进各项任务。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帖声明
1、本站为技术交流论坛,发帖的内容具有互动属性。您在本站发布的内容:
①在无人回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助删帖功能随时删除(自助删帖功能关闭期间,可以联系管理员微信:8542508 处理。)
②在有人回复和讨论的情况下,主题帖和回复内容已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您将不能直接删除该帖。
2、禁止发布任何涉政、涉黄赌毒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站版规的内容,详情请参阅《蒲公英论坛总版规》。
3、您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不要盗用有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您发帖即代表接受上述条款。

QQ|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ICP备14042168号-1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43455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京)-非经营性-2024-0033

GMT+8, 2025-9-23 09:34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声明:蒲公英网站所涉及的原创文章、文字内容、视频图片及首发资料,版权归作者及蒲公英网站所有,转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来源“蒲公英”;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站及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