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搜索
楼主: 306845830
收起左侧

[其他] 伤感!被领导卖了

  [复制链接]
药徒
发表于 2015-1-6 12:07:01 | 显示全部楼层
那你让领导咋办?当众承认错误,呵呵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1-6 12:07:52 | 显示全部楼层
背黑锅我们特专业,送死还是让领导去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1-6 12:08:40 | 显示全部楼层
给他一闷棍。

点评

给他一旦土豆 要有担当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5-1-11 17:44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士
发表于 2015-1-6 13:08:41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就是凭证的作用   相当于药厂的记录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15-1-6 15:46:47 | 显示全部楼层
306845830 发表于 2015-1-6 11:05
我这个倒不是工艺规程。。。给新开发客户的样品报告单,实际含量97%,领导让写含量99%,结果客户说我们的 ...

胆子不小哦,这牵涉到造假了。

点评

检验不准确,涉及到检验方法确认...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5-1-11 17:46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5-1-6 15:53:57 | 显示全部楼层
欲加于罪何患无辞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5-1-6 15:55:24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有骂你个狗血淋头就是好领导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1-6 15:56:47 | 显示全部楼层
正常,要能忍,还要高兴地背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5-1-6 16:01:22 | 显示全部楼层
愚公想改行 发表于 2015-1-6 11:29
想开点!背“黑锅”也是下属的一项义务。

和俺想的是一样的,做下属的就要有下属的觉悟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士
发表于 2015-1-6 16:08:12 | 显示全部楼层
有这等领导,情何以堪?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5-1-6 16:27:17 | 显示全部楼层
306845830 发表于 2015-1-6 11:05
是啊,我也算是明白了。。以后做什么事都一定要让领导签字。。

领导又不是傻瓜,怎么会签这个字,还是自己掂量着办。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5-1-6 16:29:45 | 显示全部楼层
局长与科长共乘电梯,局长放一屁后对科长说:你放屁了!科长说:不是我放
的。不久科长被免职。局长在会上说:屁大的事你都担待不起,要你何用?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5-1-6 16:36:18 | 显示全部楼层
替你领导背黑锅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5-1-6 16:44:01 | 显示全部楼层
306845830 发表于 2015-1-6 11:05
是啊,我也算是明白了。。以后做什么事都一定要让领导签字。。

顶着顶着雷,你就成领导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5-1-6 16:48:34 | 显示全部楼层
吃一垫长一智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5-1-6 17:00:30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发送的时候不会抄送领导吗,在邮件中说明呀,经**领导要求,干嘛干嘛***,想赖也赖不掉,非常时期用非常手段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5-1-6 17:21:21 | 显示全部楼层
想开点!背“黑锅”也是下属的一项义务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5-1-6 17:26:34 | 显示全部楼层
样品跟报告不一致?97%?99%如果是对方自己检验的有点误差是可以的啊,在合格范围就行,这个就是对方不想买的借口,或者出现问题你们没有沟通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5-1-6 18:51:10 | 显示全部楼层
★风★ 发表于 2015-1-6 17:26
样品跟报告不一致?97%?99%如果是对方自己检验的有点误差是可以的啊,在合格范围就行,这个就是对方不想买 ...

貌似是对方检验出来。。。比97%更低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5-1-6 18:51:39 | 显示全部楼层
shsh 发表于 2015-1-6 17:21
想开点!背“黑锅”也是下属的一项义务

就像蒲友说的,吃一堑长一智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帖声明
1、本站为技术交流论坛,发帖的内容具有互动属性。您在本站发布的内容:
①在无人回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助删帖功能随时删除(自助删帖功能关闭期间,可以联系管理员微信:8542508 处理。)
②在有人回复和讨论的情况下,主题帖和回复内容已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您将不能直接删除该帖。
2、禁止发布任何涉政、涉黄赌毒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站版规的内容,详情请参阅《蒲公英论坛总版规》。
3、您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不要盗用有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您发帖即代表接受上述条款。

QQ|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ICP备14042168号-1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43455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京)-非经营性-2024-0033

GMT+8, 2025-10-20 12:21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声明:蒲公英网站所涉及的原创文章、文字内容、视频图片及首发资料,版权归作者及蒲公英网站所有,转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来源“蒲公英”;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站及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