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搜索
12
返回列表 发新帖
楼主: 大呆子
收起左侧

[其他] 经验交流:原辅料进车间可以不需要报告单

  [复制链接]
药徒
发表于 2015-1-15 11:14:2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帖奖励 +3 金币

不是有QA发的物料放行单?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1-15 13:05:2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帖奖励 +3 金币

入库管理的时候应该已经证明是合格的,没必要包报告单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5-1-15 13:17:0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帖奖励 +3 金币

个人支持不带报告书,报告书传递到仓库即可,仓库物料合格放行后,物料货位卡都有明显标识,领发料是核对即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15-1-15 15:00:4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也赞同不要。
物料来时会验收,包装有破损或标识不是该物料的都会拒收。经检验不合格的物料会隔离贮存并及时退给供应商。而车间能领出的物料就全部是合格的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5-1-15 15:18:24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些都是很简单的事,我工作几个药企,都没有说到物料批号不知道从哪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5-1-16 12:31:25 | 显示全部楼层
物料入库、请验、检验合格放行即可,无需检验报告单,但每件物料应有合格证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1-17 19:59:50 | 显示全部楼层
只要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并发出物料放行,含量和水分有记录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1-20 11:01:48 | 显示全部楼层
物料只要贴了合格证就可以。你生产要的额外的东西越多,你身上的责任越多。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1-21 08:31:25 | 显示全部楼层
仓库领料时应该有报告书和放行单,到车间就不一定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5-1-21 09:16:28 | 显示全部楼层
看你们的文件怎么规定就怎么执行,如果没规定,有合格证不需要报告,因为合格证是由检验合格的报告才出的,两者具有同等的意义。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15-2-8 15:20:22 | 显示全部楼层
主要还是看公司怎么管理,我见过一个企业各部门之间是客户关系,互相考核,那就需要上级给下级提供足够的流程和证据
而我们大部门企业都是由质量体系统一管理,那就越简单越好,在体系中规定物料部门的职责,生产和QA都省时省力省心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5-2-8 16:00:56 | 显示全部楼层
有物料放行单就行!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5-4-10 11:50:18 | 显示全部楼层
带不带看各企业的制度管理,带上也没有错。没有什么纠结讨论这个,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5-4-11 13:05:44 | 显示全部楼层
不需要报告单,只要有QA的放行单就OK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4-12 21:44:25 | 显示全部楼层
各位蒲友好:以前只是看,第一次发帖,还挺激动。昨天、今天参加了我们的第七届论坛会,很是受鼓舞。关于版主说的问题我想发表一下个人观点。版主说的进车间我不知道是什么意思?是指生产操作用还是指车间工艺管理用?无论原料辅料个人认为生产操作时都不需要报告单,而作为工艺管理用,原辅料报告单必须看到,不只是含量还包括其他检验项目(根据不同产品、辅料,特别是易出现趋势异常的物料)。不知是否认识正确。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5-4-12 22:16:07 | 显示全部楼层
有合格证放行单就可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5-4-13 13:57:12 | 显示全部楼层
只要合格就行,不需要检验报告单!!!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5-4-14 15:54:52 | 显示全部楼层
1、每个物料的包装上 应该有仓库QA签发的绿色合格证    车间看到这个牌就可以了
2、物料能否使用,完全由仓库控制也是存在隐患的,因为由仓库到车间这个过程是仓库无法控制的,所以车间控制也是必不可少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王
发表于 2023-5-6 19:24:13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谢分享。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帖声明
1、本站为技术交流论坛,发帖的内容具有互动属性。您在本站发布的内容:
①在无人回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助删帖功能随时删除(自助删帖功能关闭期间,可以联系管理员微信:8542508 处理。)
②在有人回复和讨论的情况下,主题帖和回复内容已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您将不能直接删除该帖。
2、禁止发布任何涉政、涉黄赌毒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站版规的内容,详情请参阅《蒲公英论坛总版规》。
3、您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不要盗用有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您发帖即代表接受上述条款。

QQ|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ICP备14042168号-1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43455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京)-非经营性-2024-0033

GMT+8, 2025-9-30 18:04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声明:蒲公英网站所涉及的原创文章、文字内容、视频图片及首发资料,版权归作者及蒲公英网站所有,转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来源“蒲公英”;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站及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