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搜索
123
返回列表 发新帖
楼主: 静夜思雨
收起左侧

有奖讨论:稀释倍数如何计算?

  [复制链接]
药徒
发表于 2015-2-2 13:59:0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帖奖励 +2 金币

如果是测定紫外吸收,应该是(g/25ml)*(1/25)来算稀释倍数,您说算多少倍就是多少倍。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5-2-2 14:04:5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帖奖励 +2 金币

25倍!不过在检测中从不用稀释倍数去计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5-2-2 14:08:1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帖奖励 +2 金币

wgt-王 发表于 2015-2-2 14:04
25倍!不过在检测中从不用稀释倍数去计算!

你是高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5-2-2 14:15:0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帖奖励 +2 金币

1/25*1/25=1/625 :当中过程不考虑,相当于稀释至25ml,再取1ml稀释至25ml.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楼主| 发表于 2015-2-2 14:26:10 | 显示全部楼层
wgt-王 发表于 2015-2-2 14:04
25倍!不过在检测中从不用稀释倍数去计算!

不可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5-2-2 14:30:21 | 显示全部楼层
静夜思雨 发表于 2015-2-2 14:26
不可能。

用稀释倍数去计算太机械!还应背公式!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5-2-2 14:42:4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帖奖励 +2 金币

我认为稀释倍数是625倍。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5-2-2 15:26:24 | 显示全部楼层
关键是一开始吸了多少试样?如果是1ml,那就是625倍~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15-2-2 16:35:33 | 显示全部楼层
yuansoul 发表于 2015-1-30 09:24
又是切割大小块儿。。。发全的。半段没法说。既可以算625,也可以算25。

正解!
关键是这段描述后面的内容,稀释至25ml,那么这个溶液检测时取多少ml呢?没有这个,没法算稀释倍数。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士
发表于 2015-2-2 16:36:51 | 显示全部楼层
moonlight_s 发表于 2015-2-2 16:35
正解!
关键是这段描述后面的内容,稀释至25ml,那么这个溶液检测时取多少ml呢?没有这个,没法算稀释倍 ...

后来问了一下提问者。。。结论是申报本身描述就不严谨。故此,认定是625倍。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5-2-2 23:15:50 | 显示全部楼层
要是算总量的话是稀释了25倍,算浓度的话,是稀释了625倍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5-2-3 15:24:28 | 显示全部楼层
625倍,先溶解稀释成25倍,再取1最后定容成25,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5-2-3 16:23:4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5-2-3 16:38:05 | 显示全部楼层
左司马 发表于 2015-2-2 13:59
如果是测定紫外吸收,应该是(g/25ml)*(1/25)来算稀释倍数,您说算多少倍就是多少倍。

终于看到一个正确的答案了,稀释倍数与试样用量有关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5-2-5 11:35:20 | 显示全部楼层
625倍
用标样做次对比,不就可以验证计算结果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2-5 12:44:34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按最终的稀释倍数的话是625倍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5-2-5 12:56:26 | 显示全部楼层
625 对于所称试样25*25/1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2-5 16:31:57 | 显示全部楼层
625吧,应该是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5-2-11 11:54:54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你的原样是固体,那就是25*25;如果你的原样是液体,就按照:样*1/(25*25)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2-11 13:43:12 | 显示全部楼层
625
有正确答案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帖声明
1、本站为技术交流论坛,发帖的内容具有互动属性。您在本站发布的内容:
①在无人回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助删帖功能随时删除(自助删帖功能关闭期间,可以联系管理员微信:8542508 处理。)
②在有人回复和讨论的情况下,主题帖和回复内容已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您将不能直接删除该帖。
2、禁止发布任何涉政、涉黄赌毒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站版规的内容,详情请参阅《蒲公英论坛总版规》。
3、您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不要盗用有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您发帖即代表接受上述条款。

QQ|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ICP备14042168号-1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43455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京)-非经营性-2024-0033

GMT+8, 2025-10-8 15:21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声明:蒲公英网站所涉及的原创文章、文字内容、视频图片及首发资料,版权归作者及蒲公英网站所有,转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来源“蒲公英”;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站及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