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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监管] 【重磅出击】广东9家医药公司被撤销GSP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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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发表于 2015-3-17 15:42: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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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小洁 于 2015-3-17 17:22 编辑

    今天闲来没事,到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溜达了一下,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你知道为什么吗?
   下面由我揭开谜语呗,自从实施
GSP认证(卫生部90号令)以来,广东省局(GDFDA)一直走在最前沿,不管是认证还是撤证都可以看出广东省局行动迅速,积极响应国家总局(SFDA)会议精神。
   小编汇总了一下,到今天为止,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撤销了9家药品批发企业GSP证书,对比以往只标明某某公司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而撤销GSP证书,朋友们都不明白第四十五条规定内容指的是什么?下面我把四十五条规定内容发上来给大伙瞧瞧:


         第四十五条 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的认证合格企业,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按照《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九条的规定,要求限期予以纠正或者给予行政处罚。对其中严重违反或屡次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的企业,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依法撤销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并按本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予以公布。

    从第四十五条内容之中,我们只能看到企业在检查中发现不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限期纠正或行政处罚,看不到具体因为那一条款不符合要求。
    我们再看看今年广东省局关于撤销GSP公告中都有一个违法事实的详述,那家公司因为什么原因被撤销GSP证,每一条违法内容写得清清楚楚,明标违法内容好处就是可以让其它医药公司知道在日常经营过程中需要更多的注意那一方面的条款。   
  
       时代在进步,监管部门在进步,那被监管部门的我们是不是也要跟着一起进步啊?经常听到从事质管工作的朋友们诉苦,拿着卖白菜的工资,操着卖白粉的心我相信质管在很多公司地位都不高,公司认证或者需要用到你的时候才知道你的用处,平常只会把你撇在一边,你说90号令里面每一项内容都要按照要求来做,说句不好听的,有多少领导、同事会按照你的要求去做好?等到检查不合格被撤销GSP证才知道后悔,此时后悔已经迟了,在此,希望各位领导、各位同事更好的善待你们身边的每一位质管同事吧!公司领导也不要想着过了新版GSP认证就万事大吉,日常经营更加需要抓好!好戏在后头!

   
下面就让我们看看今年那9家医药企业被撤销GSP证: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撤销GSP认证证书公告(2015年第4号)



发布时间:2015-3-17
粤食药监药通〔2015〕32号
    韶关市民兴药业有限公司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我局依法撤销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现予以公布。

证书编号
企业名称
注册地址
撤销日期
违法事实
A-GD-14-0584
韶关市民兴药业有限公司
韶关市浈江区南郊一公里东南大厦二层西面及二层1至22号
2015年3月 16日
企业部分药品未按温、湿度要求储存于相应的库房中;销售药品时,未对采购单位的提货人员进行真实性审核;销售药品未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增值税普通发票》;销售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时存在现金交易行为。销售流向不真实。
特此公告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3月16日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撤销GSP认证证书公告(2015年第3号)


发布时间:2015-1-30
粤食药监药通〔2015〕15号
    清远市嘉兴医药有限公司等4家药品经营企业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我局依法撤销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现予以公布。



证书编号
企业名称
注册地址
撤销日期
违法事实
A-GD-11-0218
清远市嘉兴医药有限公司
清远市清新县太和镇明霞大道中3号B座首层
2015年1月30日
非法生产中药饮片;在许可批准的仓库外存放药品;未建立与中药饮片相关的质量体系文件、计算机管理系统;企业的计算机系统未能实现部门之间,岗位之间的信息传输和数据共享;质量管理部从未对该公司购进的中药材、中药饮片供应商进行评估,从未参与或指导中药饮片验收工作,未按要求履行职责;采购中药饮片时未对供应商及与本企业进行业务联系的供货单位销售人员进行合法资格的审核;未能提供中药饮片的采购、验收、养护、出库复核记录;销售药品未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增值税普通发票》。
A-GD-14-0724
清远市润粤医药有限公司
清远市新城北江二路35号北江明珠5层D号
2015年1月30日
非法生产中药饮片;在许可批准的仓库外存放药品;部分中药饮片采购时未向供货单位索取发票;质量管理部对本企业中药饮片的质量管理监督不到位,未能有效履行职责;销售中药饮片未建立完整的销售记录。
A-GD-14-1159
清远市诚惠药材有限公司
清远市清城下廓二街丽景广场B7B8幢二楼
2015年1月30日
在许可批准的仓库外存放药品;质量管理部对本企业未经许可设立仓库的行为未予以制止,未按要求履行职责;企业质量负责人、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不在岗。
B-GD-13-030
清远市邦健医药有限公司
清远市清城区东城笔架北路青云新村十七幢二层
2015年1月30日
在许可批准的仓库外存放药品;质量管理部门未按要求履行职责;部分库房未配备有效调控温湿度的设备及自动监测、记录库房温湿度的系统;部分中药饮片采购时未向供货单位索取发票;未建立真实完整的中药饮片采购记录。
特此公告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1月30日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撤销GSP认证证书公告(2015年第2号)

发布时间:2015-1-29

粤食药监药通〔2015〕10号
    佛山市顺德区顺康药业有限公司等3家药品经营企业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我局依法撤销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现予以公布。

证书编号
企业名称
注册地址
撤销日期
违法事实
A-GD-14-0522
佛山市顺德区顺康药业有限公司
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环城路69号(二楼、三楼)
2015年1月27日
在许可批准的仓库外存放药品;个别库房未配备监测、记录库房温湿度的系统;医疗用毒性药品仓库未配备符合国家规定的储存设施。
A-GD-14-0318
肇庆市仁安医药有限公司
肇庆市端州六路九号1幢第2层6-12轴
2015年1月27日
非法生产中药饮片;在许可批准的仓库外存放药品;企业采购药品未审核药品的合法性,质量管理部门未能有效履行职责;未按要求储存药品;中药材与中药饮片未分库存放。
A-GD-14-0801
肇庆市永健药业有限公司
肇庆市建设二路23号西边三层
2015年1月27日
非法生产中药饮片,伪造所经营的中药饮片成品检验报告书、包装标签、更改批号等;质量管理部门从未对存档的质量管理资料进行审核,未能有效履行职责;企业使用的计算机软件本草纲目能随意修改验收单日期等信息。
特此公告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1月27日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撤销GSP认证证书公告(2015年第1号)


发布时间:2015-1-14

粤食药监药通〔2015〕4号

    深圳市国立堂医药有限公司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我局依法撤销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现予以公布。
证书编号
企业名称
注册地址
撤销日期
撤销证书机关
B-GD-13-052
深圳市国立堂医药有限公司
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办事处田寮社区第二工业区61栋六楼A
2015年1月6日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特此公告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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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5-3-17 15:58:52 | 显示全部楼层
好久没上来,坐一下沙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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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5-3-17 17:03:28 | 显示全部楼层
广东又一次走在了全国前列,这才是真正的公告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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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5-3-17 17:17:42 | 显示全部楼层
才三月份就已经9家啦,蛮吓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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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下来都有几十家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5-3-17 1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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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17 17:20:51 | 显示全部楼层
很多企业想着过了新版GSP认证就万事大吉啦,后续工作才是重中之重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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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5-3-17 17:21:59 | 显示全部楼层
拿着卖白菜的工资,操着卖白粉的心,同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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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发表于 2015-3-17 18:24:07 | 显示全部楼层
杀鸡儆猴,引以为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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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楼主| 发表于 2015-3-17 19:54:01 | 显示全部楼层
小乌龟 发表于 2015-3-17 17:17
才三月份就已经9家啦,蛮吓人的

一年下来都有几十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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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5-3-18 06:31:1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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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5-3-18 12:13:19 | 显示全部楼层
广东省有力度呀,值得其他省局学习,只有淘汰掉不规范企业,才能促进行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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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实是,我也觉得这一点广东省确实走在其它省份的前面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5-3-18 1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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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楼主| 发表于 2015-3-18 14:38:24 | 显示全部楼层
开山大斧 发表于 2015-3-18 12:13
广东省有力度呀,值得其他省局学习,只有淘汰掉不规范企业,才能促进行业发展

确实是,我也觉得这一点广东省确实走在其它省份的前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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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5-3-23 08:01:17 | 显示全部楼层
太好了,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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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发表于 2015-3-23 14:27:22 | 显示全部楼层
吓死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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吓死人不偿命,这些公告对于医院在职人员挂证起到警惕作用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5-3-24 0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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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5-3-23 15:26:58 | 显示全部楼层
广东省药监局好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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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局啥时候都走在前列,不论是吊销GSP还是吊销执业药师注册证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5-3-24 0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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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23 17:40:24 | 显示全部楼层
太好了,值得其他省份学习,加强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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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实是啊,不能因为响应十二五规划,就可以任由在职人员挂证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5-3-24 0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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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5-3-24 09:02:5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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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楼主| 发表于 2015-3-24 09:42:57 | 显示全部楼层
ys绿色的叶子 发表于 2015-3-23 17:40
太好了,值得其他省份学习,加强管理

确实是啊,不能因为响应十二五规划,就可以任由在职人员挂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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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楼主| 发表于 2015-3-24 09:43:20 | 显示全部楼层
张俊国 发表于 2015-3-23 15:26
广东省药监局好样的

广东省局啥时候都走在前列,不论是吊销GSP还是吊销执业药师注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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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楼主| 发表于 2015-3-24 09:43:55 | 显示全部楼层
大海 发表于 2015-3-23 14:27
吓死人吗

吓死人不偿命,这些公告对于医院在职人员挂证起到警惕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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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5-3-24 15:05:08 | 显示全部楼层
不错不错,给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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