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搜索
12
返回列表 发新帖
楼主: 大石头
收起左侧

[生产制造] 培训

  [复制链接]
药徒
发表于 2015-5-21 20:43:30 | 显示全部楼层
看是那级的培训,多数都是行政部组织,部门负责培训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5-5-27 08:19:20 | 显示全部楼层
车间自己做吧,让行政做,基本上还不如不做!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5-27 12:16:3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目前还是行政培训为主,内容很虚,还是要生产来培训。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5-5-27 13:14:30 | 显示全部楼层
指定培训管理规程,不同内容不同部门人员负责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5-27 13:23:0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6-1 23:39:51 | 显示全部楼层
你们都想多了,在国企外企上市企业可能会有专门的培训人员,在中国大部分私企,老板会养那么多闲人么?新员工入职三级安全教育是我们做,公司章程现定是我们做,员工职业技能培训是我们做,GMP法规培训还是我们做,最可恨的是连员工也要我们自己去招。。。。。。。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帖声明
1、本站为技术交流论坛,发帖的内容具有互动属性。您在本站发布的内容:
①在无人回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助删帖功能随时删除(自助删帖功能关闭期间,可以联系管理员微信:8542508 处理。)
②在有人回复和讨论的情况下,主题帖和回复内容已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您将不能直接删除该帖。
2、禁止发布任何涉政、涉黄赌毒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站版规的内容,详情请参阅《蒲公英论坛总版规》。
3、您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不要盗用有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您发帖即代表接受上述条款。

QQ|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ICP备14042168号-1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43455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京)-非经营性-2024-0033

GMT+8, 2025-10-1 01:35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声明:蒲公英网站所涉及的原创文章、文字内容、视频图片及首发资料,版权归作者及蒲公英网站所有,转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来源“蒲公英”;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站及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