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搜索
查看: 1905|回复: 8
收起左侧

[申报注册] 药品再注册时的这个资料该怎么补?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5-6-12 16:09: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欢迎您注册蒲公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本公司有个产品于2011年获得的注册批件,当时审批结论中有一条:“本品获批生产后,请注意积累有关物质数据,参考杂质研究相关技术指导原则的要求对大生产产品(包括稳定性研究)中观察到的含量较高的杂质进行定性研究,必要时提交补充申请进一步完善对杂质谱的控制。”
现在问题来了,该产品中有大于0.2%的单杂,现在不知道该准备哪些资料,是不是按照质量研究的方式去做?很迷茫,盼解答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大师
发表于 2015-6-12 16:27:39 | 显示全部楼层
可能需要对该杂质进行结构确认以及其药理毒理的研究

可以参考国外同产品的质量控制情况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5-6-12 16:34:05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呆子 发表于 2015-6-12 16:27
可能需要对该杂质进行结构确认以及其药理毒理的研究

可以参考国外同产品的质量控制情况

是的 超过0.5%就要毒理研究了 超过0.2%要进行结构确认,问题是现在才看见这个批件,马上月底就要进行再注册申报,毒理研究来不及啊。况且这些工作应该是质量研究阶段完成的工作,为什么要到批产后再做呢?
还有如果确定是工艺杂质的话,是不是不用这么麻烦了

点评

原研已收载的杂质和判定为人体代谢物的杂质可以认定安全性可控。  发表于 2015-6-12 22:33
有好多产品都是这样的,我上次看到一个批件,他们想转让,我看上面就有要求生新研究生产工艺以及杂质情况。那敢买,买来还得重新研究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5-6-12 16:56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大师
发表于 2015-6-12 16:56:51 | 显示全部楼层
liu2612 发表于 2015-6-12 16:34
是的 超过0.5%就要毒理研究了 超过0.2%要进行结构确认,问题是现在才看见这个批件,马上月底就要进行再注 ...

有好多产品都是这样的,我上次看到一个批件,他们想转让,我看上面就有要求生新研究生产工艺以及杂质情况。那敢买,买来还得重新研究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5-6-12 17:34:55 | 显示全部楼层
1、杂质定性
2、杂质稳定性考察(高温、高湿、光照、酸碱等、持续性稳定)
3、制定杂质趋势图
4、制定控制该杂质的方法
5、其它相关资料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5-6-12 22:32:06 | 显示全部楼层
很复杂,不知道你们这个备注工作是因何加上的,为何没有提前准备。再这样的情况下一是USP、EP、JP等各国药典收载的杂质要做鉴定;强制降解试验的峰要能对应,二是杂质谱的分析,在上述杂质之外从起始物料、合成工艺、制剂处方工艺等等考虑可能杂质尤其是毒物库里基因毒性遗传毒性的杂质并适当控制,再有按照现在的要求一般制剂鉴定限度0.2%,界定限度0.3%。这样你还需要控制你的单杂不能过0.2%,可以说很多过去批准的产品一旦执行此项要求,基本上这个产品也就废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6-12 22:46:22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再注册,会卡住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5-6-13 09:58:5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一个再注册的产品批件中跟你提到的内容是完全一致的,只是我们一直没生产。我觉得首先对大生产批次的产品有关物质进行统计分析,是不是每批单杂都有大于0.2%以上的杂质,并对杂质来源进行分析,若是做完定性先报上去再说。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5-6-13 19:18:06 | 显示全部楼层
四叶花 发表于 2015-6-13 09:58
我们一个再注册的产品批件中跟你提到的内容是完全一致的,只是我们一直没生产。我觉得首先对大生产批次的产 ...

这个问题确实很难对付。现在情况是产品(制剂)的单杂基本都是在0.5%左右,并且稳定性试验的结果为在36个月内,杂质基本没有变化(0月为0.5%,36个月0.5%),不知道这个会不会被要求做毒理试验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帖声明
1、本站为技术交流论坛,发帖的内容具有互动属性。您在本站发布的内容:
①在无人回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助删帖功能随时删除(自助删帖功能关闭期间,可以联系管理员微信:8542508 处理。)
②在有人回复和讨论的情况下,主题帖和回复内容已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您将不能直接删除该帖。
2、禁止发布任何涉政、涉黄赌毒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站版规的内容,详情请参阅《蒲公英论坛总版规》。
3、您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不要盗用有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您发帖即代表接受上述条款。

QQ|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ICP备14042168号-1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43455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京)-非经营性-2024-0033

GMT+8, 2025-10-9 22:29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声明:蒲公英网站所涉及的原创文章、文字内容、视频图片及首发资料,版权归作者及蒲公英网站所有,转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来源“蒲公英”;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站及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