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搜索
楼主: 先亮
收起左侧

[文件系统] 【原创】论坛首发-计算机化系统管理规程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5-10-23 11:10:57 | 显示全部楼层
非常感谢,现在这方面的东西有点不知所措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5-10-26 09:32:18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分享。。。。。。。。。。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10-30 08:50:1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11-3 10:42:45 | 显示全部楼层

看得出,作者写的很用心,收集了不少资料,也努力的把这些资料整合到一起了。明显这个SOP也是以应付国家局的审计为目的。

至于SOP的质量,我觉得从整个体系上就有一些疑问。建议还是这个项目看看,按这个SOP能不能把系统做下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11-9 14:05:11 | 显示全部楼层
想下载看看,没有金币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11-9 14:46:50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学习,就是价格好贵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11-9 16:43:01 | 显示全部楼层
好资料,谢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5-11-9 22:18:14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分享!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5-11-12 17:11:25 | 显示全部楼层
收费AssBlack.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5-11-12 17:13:09 | 显示全部楼层
交了钱 差点忘记下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5-11-12 17:16:05 | 显示全部楼层
再好的计算机管理规程 没有了审计跟踪 电子数据签名 电子数据稽查(审核) 都过不了GMP这一关
请先学习一下21CFR11再说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11-12 17:26:53 | 显示全部楼层
蛋疼。。。。。。。。。。。。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5-11-16 08:43:03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原创,新出的肯定贵啊!~至少提供了很多的想法和思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5-11-16 08:45:11 | 显示全部楼层
word版本的便于复制粘贴!~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11-16 08:49:19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分享!!!学习学习!!!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11-18 22:51:15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谢谢分享。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5-11-19 09:50:56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学习。领导正在布置着方面的任务。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11-19 17:21:26 | 显示全部楼层
好东西,值这个钱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11-19 17:21:47 | 显示全部楼层
好东西,值这个钱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11-19 17:22:32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首发........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帖声明
1、本站为技术交流论坛,发帖的内容具有互动属性。您在本站发布的内容:
①在无人回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助删帖功能随时删除(自助删帖功能关闭期间,可以联系管理员微信:8542508 处理。)
②在有人回复和讨论的情况下,主题帖和回复内容已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您将不能直接删除该帖。
2、禁止发布任何涉政、涉黄赌毒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站版规的内容,详情请参阅《蒲公英论坛总版规》。
3、您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不要盗用有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您发帖即代表接受上述条款。

QQ|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ICP备14042168号-1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43455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京)-非经营性-2024-0033

GMT+8, 2025-5-6 01:50

Powered by Discuz! X3.4运维单位:苏州豚鼠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声明:蒲公英网站所涉及的原创文章、文字内容、视频图片及首发资料,版权归作者及蒲公英网站所有,转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来源“蒲公英”;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站及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