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搜索
12
返回列表 发新帖
楼主: onizuka2014
收起左侧

[吐槽及其它] 国家取消计量员检定资格证书后,企业内校人员资格如何确认?

  [复制链接]
药徒
发表于 2016-6-27 10:08:29 | 显示全部楼层
自己培训可以,但是讲师需要什么资格?是否需要经过专业的培训经历?目前市场上,可能只有计量院才有这个培训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士
发表于 2016-6-27 10:11:31 | 显示全部楼层
走姿派 发表于 2016-6-27 10:07
药品也是自己检验呢?怎么没出问题?

关键是对待药品检验和对待计量器具的态度不同,前者人命关天而且被抽检的可能性较大,而后者很多企业就是贴贴合格证搞应付检查,态度不端正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6-6-27 10:15:03 | 显示全部楼层
企业自校应该没问题,只要人员经过培训。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6-6-27 10:26:38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家都没看全啊,公告:“将计量检定员资格纳入注册计量师管理。”虽然说企业可以自己搞计量工作,建立计量标准,开展计量工作,管理计量检定员。但是注册计量师是个雷,感觉以后这个证会值钱,至少比执业药师强,计量检定员是不是需要二级注册计量师资格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6-6-27 10:47:46 | 显示全部楼层
zysx01234 发表于 2016-6-27 10:11
关键是对待药品检验和对待计量器具的态度不同,前者人命关天而且被抽检的可能性较大,而后者很多企业就是 ...

你要是自校,必然会查相关内容

点评

自校与定期确认是企业的本分,但强制检定是国家部门对企业的计量进行监督,我认为是不可或缺的。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6-6-27 10:51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6-6-27 10:49:05 | 显示全部楼层
天上没有月亮 发表于 2016-6-27 10:26
大家都没看全啊,公告:“将计量检定员资格纳入注册计量师管理。”虽然说企业可以自己搞计量工作,建立计量 ...

这个是面向社会服务的才需要,内部的不用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士
发表于 2016-6-27 10:51:23 | 显示全部楼层
走姿派 发表于 2016-6-27 10:47
你要是自校,必然会查相关内容

自校与定期确认是企业的本分,但强制检定是国家部门对企业的计量进行监督,我认为是不可或缺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6-6-27 12:45:20 | 显示全部楼层
zysx01234 发表于 2016-6-27 10:51
自校与定期确认是企业的本分,但强制检定是国家部门对企业的计量进行监督,我认为是不可或缺的。

这不矛盾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16-6-27 13:59:5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可以问哪里的文件显示取消了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6-6-27 14:54:47 | 显示全部楼层
自己校验当然可以的,但要企业自己确定资格的人员,同事要把需要校准的仪器设备的校准的操作规程下载下来,校准时有记录就行。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3-7-1 20:12:0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需要进行专业的培训!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3-7-1 20:19:0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石头968 发表于 2016-6-21 14:19
化验员证不是有吗?取消没有?

你的sop写的依据是什么?人员怎么培训的?怎么保证你量值专递正确?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帖声明
1、本站为技术交流论坛,发帖的内容具有互动属性。您在本站发布的内容:
①在无人回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助删帖功能随时删除(自助删帖功能关闭期间,可以联系管理员微信:8542508 处理。)
②在有人回复和讨论的情况下,主题帖和回复内容已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您将不能直接删除该帖。
2、禁止发布任何涉政、涉黄赌毒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站版规的内容,详情请参阅《蒲公英论坛总版规》。
3、您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不要盗用有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您发帖即代表接受上述条款。

QQ|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ICP备14042168号-1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43455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京)-非经营性-2024-0033

GMT+8, 2025-5-13 22:16

Powered by Discuz! X3.4运维单位:苏州豚鼠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声明:蒲公英网站所涉及的原创文章、文字内容、视频图片及首发资料,版权归作者及蒲公英网站所有,转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来源“蒲公英”;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站及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