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搜索
查看: 2586|回复: 25
收起左侧

[确认&验证] 验证

  [复制链接]
药徒
发表于 2016-9-21 11:43:4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欢迎您注册蒲公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各位大神:
    你们的验证是属于哪个部门管理,有没有单独的设置部门.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6-9-21 11:46:25 | 显示全部楼层
扣A部门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6-9-21 11:55:28 | 显示全部楼层
借楼问下,验证是有专门人做,还是谁用谁做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6-9-21 11:57:15 | 显示全部楼层
有设置在QA的,有设置在工程部门的,也有一个单独的。个人觉得单独的是最好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16-9-21 12:01:13 | 显示全部楼层
看你们公司规模,体系,不是千篇一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6-9-21 12:05:1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9-21 12:19:05 | 显示全部楼层
根据公司规模,规模小则放入质量部,规模大就单独成立验证部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6-9-21 12:19:0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以前公司是单独的验证部,一个部长带四个主管,个个是领导

点评

看了公司蛮大了的,一个验证那么多领导负责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6-9-21 17:36
额…好霸气啊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6-9-21 17:02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6-9-21 12:35:01 | 显示全部楼层
看你们自己的职责和公司的情况,谁做的都有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6-9-21 12:37:47 | 显示全部楼层
归口QA,专职验证管理员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6-9-21 13:12:50 | 显示全部楼层
肯定是质量部牵头,各个部门配合,最最主要还是看公司的力度,要想好好做一个验证,确实需要一个专门的验证小组来做,不然都是在套路上造假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6-9-21 13:20:44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谢各位大神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6-9-21 13:21:4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是放到QA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6-9-21 13:26:2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这这边是QA管的,每个公司都应该有部门职责,岗位职责的,我们这边是谁使用谁起草方案,报告可以是验证管理员起草,也可以是使用者起草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9-21 13:48:00 | 显示全部楼层
开始是qa管,后来工作多了,就单独成立了验证部。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6-9-21 13:49:02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没有专门的负责部门,因为涉及的东西太多,不是某一个单独的部门或个人可以完成的。还是主导以谁使用,哪个部门负责主导完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6-9-21 15:59:00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没有成立专门的验证部。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6-9-21 16:51:47 | 显示全部楼层
gmp-qc 发表于 2016-9-21 12:19
我以前公司是单独的验证部,一个部长带四个主管,个个是领导

都牛逼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6-9-21 17:02:41 | 显示全部楼层
gmp-qc 发表于 2016-9-21 12:19
我以前公司是单独的验证部,一个部长带四个主管,个个是领导

额…好霸气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6-9-21 17:03:37 | 显示全部楼层
各个单位的情况不一样,根据自身情况来定!我们是QA负责牵头和组织,各部门给予配合,各司其职!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帖声明
1、本站为技术交流论坛,发帖的内容具有互动属性。您在本站发布的内容:
①在无人回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助删帖功能随时删除(自助删帖功能关闭期间,可以联系管理员微信:8542508 处理。)
②在有人回复和讨论的情况下,主题帖和回复内容已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您将不能直接删除该帖。
2、禁止发布任何涉政、涉黄赌毒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站版规的内容,详情请参阅《蒲公英论坛总版规》。
3、您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不要盗用有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您发帖即代表接受上述条款。

QQ|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ICP备14042168号-1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43455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京)-非经营性-2024-0033

GMT+8, 2025-10-29 14:54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声明:蒲公英网站所涉及的原创文章、文字内容、视频图片及首发资料,版权归作者及蒲公英网站所有,转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来源“蒲公英”;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站及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