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搜索
查看: 1373|回复: 10
收起左侧

[已解决] 统一制定文件说明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6-12-1 15:09: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欢迎您注册蒲公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制药企业搬新厂,统一起草管理文件,起草的文件管理规程程序是提议、会审、审核、批准、培训。怎么说明只这一次文件统一提议、会审,下次文件才按文件管理规程走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6-12-1 15:45:2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目前也面临这种情况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士
发表于 2016-12-1 15:50:3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zysx01234 于 2016-12-1 15:54 编辑

公司搬迁,可以将老公司的质量体系文件转移过来(可能只更改页眉等小部分地方),在场地变更说明里面做计划就行,规定质量体系文件再几个月内全部签发生效即可(比如QA部和其他部门的管理类文件都在4月初执行,其他文件可以在4-6月陆续执行),不需要较真。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6-12-1 16:09:53 | 显示全部楼层
zysx01234 发表于 2016-12-1 15:50
公司搬迁,可以将老公司的质量体系文件转移过来(可能只更改页眉等小部分地方),在场地变更说明里面做 ...

谢谢你的回复!!我主要想着刚开始就要做好一个开头,做到有章可循。要不然检查起来的时候就是一个漏洞了,容易影响对管理文件的执行力度。对于你说的意思是在场地变更说明里面规定文件几个月内签发生效就可以?那么说明统一提议、会审也在这里面说明吗?这个说明该怎么编写呢??心好累...........

点评

文件就由QA统一负责,将原来公司的文件统一更换表头,然后分部门打印或发给部门负责人打印,由相关部门负责签字提交审批,母版存放QA,QA下发即可。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6-12-1 16:13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6-12-1 16:10:54 | 显示全部楼层
ydk1104 发表于 2016-12-1 15:45
我们目前也面临这种情况

哈哈........那么你们是怎么处理的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士
发表于 2016-12-1 16:13:0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zysx01234 于 2016-12-1 16:14 编辑
判官十四爷 发表于 2016-12-1 16:09
谢谢你的回复!!我主要想着刚开始就要做好一个开头,做到有章可循。要不然检查起来的时候就是一个漏洞 ...

文件就由QA统一负责,将原来公司的文件统一更换表头,然后分部门打印或发给部门负责人打印,由相关部门负责签字提交审批,母版存放QA,QA下发即可。——需要QA充足人员,有几台高效的复印机(能够自动分套的那种)。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6-12-1 16:21:43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要那么纠结,按文件管理流程来就行了,文件管理规程中写明,此次文件起草的目的是公司换地址或者其他原因,对公司所有文件进行重新编写,然后对文件的编写 编号 格式统一规定,然后要求公司所有文件需按此文件编写。就是类似于你文件管理规程是宪法第一章,写明本法遵循第一条根本宗旨。希望你能明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6-12-1 16:24:03 | 显示全部楼层
zysx01234 发表于 2016-12-1 16:13
文件就由QA统一负责,将原来公司的文件统一更换表头,然后分部门打印或发给部门负责人打印,由相关部门负 ...

谢谢你....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6-12-1 16:26:17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用直接写个变更,然后把表头变了就行啦,送带可以吧一部分文件修改了,反正换新表头统一修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6-12-2 09:19:10 | 显示全部楼层
兴奋你我 发表于 2016-12-1 16:26
不用直接写个变更,然后把表头变了就行啦,送带可以吧一部分文件修改了,反正换新表头统一修订。

直接变表头就可以了,就是说属于新文件了,那么可以不需要按新制定的文件管理规程走吗?因为新制定的文件管理规程还没生效?所以可以不用执行?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6-12-2 11:12:56 | 显示全部楼层
判官十四爷 发表于 2016-12-2 09:19
直接变表头就可以了,就是说属于新文件了,那么可以不需要按新制定的文件管理规程走吗?因为新制定的文件 ...

只要内容没变,只换表头就好啦,换内容就看你怎么做的变更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帖声明
1、本站为技术交流论坛,发帖的内容具有互动属性。您在本站发布的内容:
①在无人回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助删帖功能随时删除(自助删帖功能关闭期间,可以联系管理员微信:8542508 处理。)
②在有人回复和讨论的情况下,主题帖和回复内容已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您将不能直接删除该帖。
2、禁止发布任何涉政、涉黄赌毒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站版规的内容,详情请参阅《蒲公英论坛总版规》。
3、您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不要盗用有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您发帖即代表接受上述条款。

QQ|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ICP备14042168号-1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43455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京)-非经营性-2024-0033

GMT+8, 2025-9-30 15:13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声明:蒲公英网站所涉及的原创文章、文字内容、视频图片及首发资料,版权归作者及蒲公英网站所有,转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来源“蒲公英”;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站及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