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搜索
查看: 874|回复: 1
收起左侧

[行业动态] 《化学药品注册分类改革工作方案》政策解读(二)

[复制链接]
大师
发表于 2016-12-15 13:49: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欢迎您注册蒲公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化学药品注册分类改革工作方案》政策解读(二)

   一、国内上市销售的制剂增加已在国外批准的新适应症按什么申报?
  “国内上市销售的制剂增加已在国外批准的新适应症”相关申请事项,可按照现行《药品注册管理办法》附件4中国家局审批的补充申请事项第3项进行申报。
  二、国内上市销售的制剂增加国内外均未批准的新适应症按什么申报?
  按照新注册分类2.4进行申报。
  三、化学药品新注册分类2.4类中已知活性成份的含义?
  已知活性成份指“已上市药品的活性成份”,包含境内境外已上市。
  四、新注册分类3、4类,如何提出注册申请?
  按照申报生产形式提出注册申请。
  五、关于进口化学药品新注册分类5类如何收费?
  (一)新注册分类 5类药品的注册费按照进口无需临床试验的生产/上市、进口需临床试验的生产/上市注册费标准收费。申请临床试验的注册费为36.76 万元,完成临床试验后申请生产/上市的需要补交差额13.44万元;申请无需临床试验的生产/上市注册费为36.76 万元,经技术审评需要临床试验的需要补交差额13.44万元;申请需临床试验的生产/上市注册费为50.20 万元。
  (二)新注册分类5类药品的临床试验申请经批准予以减免临床试验的,申报生产/上市时需补交6.72万元。

http://www.sda.gov.cn/WS01/CL1790/167408.html

本帖被以下淘专辑推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士
发表于 2016-12-15 18:56:5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帖声明
1、本站为技术交流论坛,发帖的内容具有互动属性。您在本站发布的内容:
①在无人回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助删帖功能随时删除(自助删帖功能关闭期间,可以联系管理员微信:8542508 处理。)
②在有人回复和讨论的情况下,主题帖和回复内容已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您将不能直接删除该帖。
2、禁止发布任何涉政、涉黄赌毒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站版规的内容,详情请参阅《蒲公英论坛总版规》。
3、您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不要盗用有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您发帖即代表接受上述条款。

QQ|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ICP备14042168号-1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43455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京)-非经营性-2024-0033

GMT+8, 2025-9-6 10:36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声明:蒲公英网站所涉及的原创文章、文字内容、视频图片及首发资料,版权归作者及蒲公英网站所有,转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来源“蒲公英”;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站及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