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搜索
查看: 1241|回复: 2
收起左侧

[吐槽及其他] 总局关于修订益母颗粒非处方药说明书的公告(2017年第19号)

[复制链接]
大师
发表于 2017-2-28 12:59: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欢迎您注册蒲公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总局关于修订益母颗粒非处方药说明书的公告(2017年第19号)

   为进一步保障公众用药安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决定对益母颗粒非处方药说明书【功能主治】和【禁忌】项进行修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所有益母颗粒非处方药生产企业均应依据《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按照益母颗粒非处方药说明书修订要求(见附件),提出修订说明书的补充申请,于2017年3月30日前报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备案。
  修订内容涉及药品标签的,应当一并进行修订;说明书及标签其他内容应当与原批准内容一致。在补充申请备案之日起生产的药品,不得继续使用原药品说明书。
  益母颗粒非处方药生产企业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做好益母颗粒使用和安全性问题的宣传和培训,指导医师和患者合理用药。
  二、临床医师应当仔细阅读益母颗粒说明书的修订内容,在选择用药时,应当根据新修订说明书进行充分的效益/风险分析。
  三、益母颗粒为非处方药,患者用药前应当仔细阅读益母颗粒说明书。
  特此公告。
  附件:益母颗粒非处方药说明书范本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2017年2月22日

2017年第19号公告附件.docx


http://www.sda.gov.cn/WS01/CL1706/170034.html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士
发表于 2017-2-28 14:31:18 | 显示全部楼层
提交补充申请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师
发表于 2017-3-1 13:25:36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一下啦,谢谢提供分享。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帖声明
1、本站为技术交流论坛,发帖的内容具有互动属性。您在本站发布的内容:
①在无人回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助删帖功能随时删除(自助删帖功能关闭期间,可以联系管理员微信:8542508 处理。)
②在有人回复和讨论的情况下,主题帖和回复内容已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您将不能直接删除该帖。
2、禁止发布任何涉政、涉黄赌毒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站版规的内容,详情请参阅《蒲公英论坛总版规》。
3、您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不要盗用有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您发帖即代表接受上述条款。

QQ|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非经营性-2014-0058 京ICP证150354号 京ICP备14042168号-1 )

GMT+8, 2024-3-29 20:54

Powered by Discuz! X3.4运维单位:苏州豚鼠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声明:蒲公英网站所涉及的原创文章、文字内容、视频图片及首发资料,版权归作者及蒲公英网站所有,转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来源“蒲公英”;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站及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