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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研发] 求教跨国专利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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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9-14 14:32:5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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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白新人求教各位蒲园前辈,关于A国专利,如果没有在B过知识产权局申请保护的话,在B国是不是可以直接用A国的专利来用于生产而不侵权?比如像印度这样的,还是说有相关的国际公约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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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9-14 15:04:16 | 显示全部楼层
第4条之二 专利:在不同国家就同一发明取得的专利的独立性

  (1)本联盟国家的国民在本联盟各国申请的专利,与在其他国家(不论是否本联盟的成员)就同一发明所取得的专利是相互独立的。

  (2)上述规定应当以不受限制的意义来理解,尤其是指在优先权期间申请的各项专利,就其无效和丧失权利的理由以及其正常的期间而言,是相互独立的。

以上是巴黎公约的规定,但所谓的相互独立应该怎么解读呢?有老司机可以带带路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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