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搜索
楼主: pugongying0535
收起左侧

[吐槽及其他] 一个小小QA的纠结

  [复制链接]
药徒
发表于 2017-10-9 16:35:4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blueangelhui 于 2017-10-9 16:41 编辑
皇牌吐槽王 发表于 2017-10-3 05:56
哈哈哈,这就叫“沟通能力强”?“人际关系不错”?

你这样的跟车间起冲突太正常了,因为你从来就不会说 ...


相当犀利呀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17-10-9 16:44:12 | 显示全部楼层
有一定的计算机功底才建议去做验证    最好懂点QC相关的检验操作   
   
              其次就是看能不能申请私人电脑和文件带出权利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17-10-9 17:49:45 | 显示全部楼层

哈哈哈哈   许多地方都这样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7-10-9 19:08:43 | 显示全部楼层
为什么生产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不能兼任是有科学依据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7-10-9 19:08:43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是找找原因吧,领导不看好,你要确定是你的能力的问题还是什么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7-10-9 20:14:51 | 显示全部楼层
皇牌吐槽王 发表于 2017-10-8 10:13
哈哈哈,女人就应该先骂人“喷粪”“傻逼”吗?

自己先挑起骂战,然后骂不过别人就拿性别说事,我最鄙视 ...

自己先骂人还不承认,狗都不如。对不起,让你失望了,今天上班一切顺利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7-10-9 20:16:56 | 显示全部楼层
皇牌吐槽王 发表于 2017-10-8 10:14
你看看这帖子里有多少人瞧不起你的,哈哈,人贱必有天收

我为啥要让别人瞧得起我啊?我自己看得起自己就好了啊!原来你天天活在别人的眼里啊,怪不得看见谁不喜欢你就咬人,哎,这么大岁数了还这样,真悲哀。。。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7-10-9 20:18:34 | 显示全部楼层
皇牌吐槽王 发表于 2017-10-8 10:10
难怪,乌龟王八都是能活几百上千年的动物

你是乌龟王八下的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7-10-9 20:23:04 | 显示全部楼层
Oo凬月oO 发表于 2017-10-9 09:14
但是,收起你的脾气~不管别人怎么骂你,就算指着你鼻子调教问候你家人,你也要微笑面对(尽管心里无数只 ...

可能我还没想明白你的话。。。不过还是很感谢你的耐心回答。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7-10-9 20:37:39 | 显示全部楼层
皇牌吐槽王 发表于 2017-10-9 20:21
是啊,你就是一坨屎,你只要不嫌自己臭就可以了

好吧 你说啥就是啥吧 我不想跟你吵了 拉低我自己 拜拜 你再给我留言你就是狗屎!!!!!!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7-10-9 20:49:18 | 显示全部楼层
皇牌吐槽王 发表于 2017-10-9 20:45
你不会说人话,所以听不懂人话也很正常,就像我之前说的,你就是贱骨头,只要不是一巴掌拍你脸上你是不会 ...

你说的是人话喽?有本事你来打我啊傻逼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7-10-10 08:19:53 | 显示全部楼层
皇牌吐槽王 发表于 2017-10-9 18:29
她在爆粗口的时候可没觉得自己是女孩子,一股浓浓的妓院老鸨“烈火奶奶”的气质,扑面而来

但要是在骂战 ...

咱又不是愤青,又没啥深仇大恨的,你跟一个刚毕业的小姑娘计较啥。心是好的,只是人家还小不能理解你的方式,代沟太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7-10-10 08:29:35 | 显示全部楼层
Oo凬月oO 发表于 2017-10-6 11:52
姑娘,吐槽王最开始的分析真的没错。QA不是混日子的,尤其是IPQA。如果你能把IPQA做成车间主任级别,对生产 ...

说的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7-10-10 08:39:09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啊,你这一大段表述就是四个字“性格直率”。。。。。。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7-10-10 08:53:47 | 显示全部楼层
hbxliu 发表于 2017-10-6 12:33
首先看你的职业规划。每公司有每个公司的问题,QA本来一样,当是在不同的公司希望QA干的事不一样,有的事 ...

这个说的很对。我这个qa就是用来背黑锅的,然后开大会大家都知道我背黑锅,知道那个人耍流氓,大家嘿嘿暗笑,笑的是那个人流氓。我也只能跟着笑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7-10-10 09:04:4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看到这篇帖子心情是很复杂的。我毕业了七年后,第一次进药厂,当了qa,面试时候,领导全部不要我,是行政要的我,她说我是个先想会做的人,本科,有一票证书,应该这是关键。做到现在10个月,也没人说过我什么,行政说,说明老大是认可我的。我自己也是迷茫,因为我好像真的没学会什么,工艺机器对我来说都是第一次。机器我根本不会用,不敢去开,虽然天天看工人在用,有时候有问题也会参与一下看看什么原因。至于qa的其他工作,我不知道,规程有说,也就是说,没人带我。主管是爱理不理的那种,我想说,比如你要做空气检测,不教我,真的不会啊。好像我的工作就是,生产,我就去现场,做好记录,取样。。其他都主管做了。虽然我看规程好像很多都是主管的事。所以我觉得我这个qa,学不到什么。在现场,经常跟车间主任起冲突,他乱来不按规程,比如,不带手套,装量差异不行还继续填充,导致浪费一票空胶囊,最后还是赖我头上。而领导们虽然已经听了我当时的及时原话反馈,仍然没人帮我说半个字,他怎么反咬我,大家一块呵呵笑了,就完了。我跟老总说,老总反而说我不在会议起冲突对的,私底下跟老总说是对的,不想会议上大家吵的像市场一样。大概车间主任是大老板介绍来的,大家都忌讳他三分。

点评

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公司是老板的,老板提供平台,我们给他创造价值,相互的。从职场说,活要干,同时要借平台成长自身,对于公司的现状做到问心无愧,你改变不了的,看开点,坦然接受吧,不负责人的讲,老板愿意的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7-10-10 11:54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7-10-10 09:06:08 | 显示全部楼层
丽霞丽霞丽霞 发表于 2017-10-10 09:04
我看到这篇帖子心情是很复杂的。我毕业了七年后,第一次进药厂,当了qa,面试时候,领导全部不要我,是行政 ...

本着工资还行,离家近,照顾家庭方便,公司也留我,我就还继续在做着。继续做着不知有什么用的努力跟尽职尽责。迷茫的很。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7-10-10 09:06:38 | 显示全部楼层
皇牌吐槽王 发表于 2017-10-2 13:58
刚才那番话都白说了,朽木不可雕

节日快乐吧

期待您的吐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7-10-10 09:21:45 | 显示全部楼层
看了好多回复,我一般很少回复帖子。
皇牌说话方式比较难听,但是内容还是比较中肯的,忠言逆耳嘛。我觉得楼主还是要静下心来,仔细想想,不管什么事情都应该先从自己身上找问题。跟车间协商解决问题才是我们应该做的,只是需要坚持我们的底线而已,做事讲究方式方法,否则适得其反。其实你的性格跟我家里那位差不多,她工作上的问题,我一跟她说起或讨论就必须吵架。现在的你要调整好自己的心态,多从自身找找原因,学会适应环境。骂人肯定是不对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7-10-10 09:40:5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刚来一家公司不久 ,就是做QA 的,个人觉得做什么事,干什么事,心态一次保持健康,第一次看见这个论坛,居然还喷了 起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帖声明
1、本站为技术交流论坛,发帖的内容具有互动属性。您在本站发布的内容:
①在无人回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助删帖功能随时删除(自助删帖功能关闭期间,可以联系管理员微信:8542508 处理。)
②在有人回复和讨论的情况下,主题帖和回复内容已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您将不能直接删除该帖。
2、禁止发布任何涉政、涉黄赌毒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站版规的内容,详情请参阅《蒲公英论坛总版规》。
3、您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不要盗用有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您发帖即代表接受上述条款。

QQ|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ICP备14042168号-1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43455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京)-非经营性-2024-0033

GMT+8, 2025-9-8 01:05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声明:蒲公英网站所涉及的原创文章、文字内容、视频图片及首发资料,版权归作者及蒲公英网站所有,转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来源“蒲公英”;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站及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