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搜索
查看: 3157|回复: 15
收起左侧

[蒲园轶事] 朋友圈也要做为数据完整性一部分了?

[复制链接]
药生
发表于 2017-12-12 16:04: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欢迎您注册蒲公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朋友圈也要做为数据完整性一部分了?
这个是开玩笑。不过在今天药监局发布的总局关于《食品药品监管执法证据规则﹙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中,还特意提到了朋友圈作为电子证据。小妖一直认为朋友圈并不是是公开发布平台,但现在看起来既然能作为证据,那么……各位,加人需谨慎,发言请慎重,截图要打码,转发标来源。
54983273.jpg
一直以为微博和朋友圈还是不一样的,毕竟微博都可以搜,哪怕不关注也能看到公开信息,所谓关注也无需获得博主首肯,除非博主不允许你关注。朋友圈嘛,先加入当了朋友,还能限制看朋友圈,然后才是朋友圈信息共享,这种传播力看起来很厉害,但和所谓公共自媒体比较,传播方式还是有所差异的,在朋友圈,如果你的朋友不转发、盗图、转播,其实他的朋友并没有看到的可能性,而微博则不同,微博注定了是一个不定向对象的传播方式。这里,我说的是朋友圈,而不是微信群传播。其实微信群传播可以被认为是不定向的传播,因为群里更多的人可能是未确认对象。与其认为朋友圈传播属于公众传播平台,不如认为微信群的不定向传播的可能性更大。当然,这只是个人的看法。
总之,朋友圈,你原本以为仅对自己已经承认为朋友,并且可以传播信息,发布私人信息的平台已经被认为是证据收集渠道之一了。所以请各位谨慎哟,不要随便说话哟,记得微信的基本功能:聊骚、晒娃、拉票。其他免谈。

本帖被以下淘专辑推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7-12-12 16:22:57 | 显示全部楼层
严谨


论坛发金币帖子任意门
https://www.ouryao.com/forum.php? ... &fromuid=295574
论坛秘笈:每周赚1000积分不再是神话
https://www.ouryao.com/forum.php? ... &fromuid=295574
新手30分钟赚取200积分标准操作规程
https://www.ouryao.com/forum.php? ... &fromuid=295574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7-12-12 16:48:16 | 显示全部楼层
微信的基本功能深深地震撼了我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7-12-12 17:05:3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疑惑:QQ、微信应该算是私人领域,凭什么看?
就算你有足够的证据怀疑、或能证明我有事儿,进入私人领域,是不是也应该有个“搜查令”?没有,我凭啥让你翻我的私人聊天记录、朋友圈?

点评

赞同此观点。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7-12-12 17:14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7-12-12 17:06:24 | 显示全部楼层
聊天有风险,发言需谨慎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7-12-12 17:14:44 | 显示全部楼层
syuu_ken 发表于 2017-12-12 17:05
我疑惑:QQ、微信应该算是私人领域,凭什么看?
就算你有足够的证据怀疑、或能证明我有事儿,进入私人领域 ...

赞同此观点。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7-12-12 17:15:4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晕,你说的基本功能我都没有用到。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7-12-13 07:25:51 | 显示全部楼层
只能“呵呵”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7-12-13 08:24:5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的朋友圈从来不发与工作相关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7-12-13 08:26:19 | 显示全部楼层
看到微信的基本功能,有豁然开朗的感觉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7-12-13 08:30:1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先把楼主今天说的截图,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17-12-13 08:32:07 | 显示全部楼层
聊骚~快播~110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7-12-13 08:45:1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17-12-13 11:19:52 | 显示全部楼层
时代在发展,科技在进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7-12-14 15:24:53 | 显示全部楼层
就跟查不查私人电脑的问题一样,总之官方认为有必要查,一律都查哈!个人觉得不是空穴来风,估计是有案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9-1-15 09:54:0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帖声明
1、本站为技术交流论坛,发帖的内容具有互动属性。您在本站发布的内容:
①在无人回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助删帖功能随时删除(自助删帖功能关闭期间,可以联系管理员微信:8542508 处理。)
②在有人回复和讨论的情况下,主题帖和回复内容已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您将不能直接删除该帖。
2、禁止发布任何涉政、涉黄赌毒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站版规的内容,详情请参阅《蒲公英论坛总版规》。
3、您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不要盗用有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您发帖即代表接受上述条款。

QQ|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非经营性-2014-0058 京ICP证150354号 京ICP备14042168号-1 )

GMT+8, 2024-3-29 01:45

Powered by Discuz! X3.4运维单位:苏州豚鼠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声明:蒲公英网站所涉及的原创文章、文字内容、视频图片及首发资料,版权归作者及蒲公英网站所有,转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来源“蒲公英”;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站及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