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国际上复方制剂相关概念编辑
国外的复方制剂出现于20 世纪初期,随着处方药的出现,复方制剂也随之产生。在磺胺类药物的研发中发现了甲氧苄啶(TMP),将TMP与磺胺药物联用后,既能增强药物疗效,又能减少耐药性的产生,这是国外最早开发的复方制剂。而后经过了长期的探索和发展,国际上针对复方制剂相关概念和注册管理办法逐渐明确。
2.1 固定剂量复方制剂(Fix-dosed combination finished pharmaceutical product,FDC-FPP)2005 年,世界卫生组织(World Health Orgnization,WHO)发布的929 号技术报告《固定剂量复方制剂注册指导原则》(Guidelines for Registration of Fixed-dose Combination Medicinal Products)(以下简称《指导原则》),将固定剂量复合治疗定义为“将两种或更多活性物质以固定剂量比例组合,制成的复方制剂组合进行的治疗”,将固定剂量复方制剂定义为“含有两种或更多活性物质的制剂成品”。
在固定剂量复方制剂新药的注册类别上,WHO分为4 类:
(1)新复方制剂是现有复方制剂的仿制药;
(2)新复方制剂由已上市的、配伍证明合理的单方药物组成;
(3)新的复方制剂中至少有一个单方药物改变适应证或者使用剂量;
(4)新复方制剂含有至少一个未上市的单方化合物。
美国FDA和欧洲药品管理局(European Medicines Agency,EMA)对于固定剂量复方制剂的注册分类与WHO类似,均是基于单方药物联用安全性的考虑进行划分。2010 年12 月,FDA发布了共同开发两个以上未上市药物为复方的指导原则(Co-development of Two or More Un-marketed Investigational Drugs for Use in Combination)。
FDA特别规定新开发的复方制剂应有以下特征:
(1)以治疗严重疾病和症状为目的;
(2)复方制剂与单方制剂相比应有明确的生物活性优势;
(3)复方制剂的优势应当体现在该药能在临床上体现“协同”作用或延长作用时间,而不是简单的单方组分“加和”效应;
(4)复方制剂的安全性以及可能产生的副作用、单药生物活性的有限性等因素必须严格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