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搜索
查看: 5305|回复: 23
收起左侧

关于取消药品电子监管码

[复制链接]
药徒
发表于 2018-1-8 21:46: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欢迎您注册蒲公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食药监总局已经明确决定,取消药品的电子监管码。那么,生产企业的药品包装盒,取消电子监管码的印刷,需要履行什么手续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师
发表于 2018-1-9 07:17:30 | 显示全部楼层
有些需要备案,建议咨询当地局为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8-1-9 07:53:55 | 显示全部楼层
哪里的消息,没见官方公布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8-1-9 07:57:23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是所有都取消吧,基药应该不能取消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18-1-9 07:58:04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电子监管码的印刷不需要经药监部门批准,自己觉着合适就好,如果是变更了其他的文字内容就需要去备案
另外你说的总局明确决定取消电子监管码是在哪里看到的消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8-1-9 08:16:10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只要可以追溯,可以取消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8-1-9 08:16:53 | 显示全部楼层
求正式文件,别乱发布消息哦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大师
发表于 2018-1-9 08:54:22 | 显示全部楼层
都去年的事了,楼上还有这么多不知道的?没说取消,只是改为追溯系统,然后取消了官方和阿里的合作,改为厂家自行谈判或建立

点评

是这么回事!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8-1-9 09:23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8-1-9 09:17:4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看看什么情况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8-1-9 09:23:45 | 显示全部楼层
山顶洞人 发表于 2018-1-9 08:54
都去年的事了,楼上还有这么多不知道的?没说取消,只是改为追溯系统,然后取消了官方和阿里的合作,改为厂 ...

是这么回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8-1-9 09:51:01 | 显示全部楼层
变更申请,备案管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8-1-9 10:00:10 | 显示全部楼层
又明确了?在哪里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8-1-9 11:07:09 | 显示全部楼层
yr98765 发表于 2018-1-9 10:00
又明确了?在哪里

不好意思,我表述不准确,应该是不再强制推行药品监管码,代之以“药品追溯系统”。GSP中有关“药品电子监管码”的条文被删除。

点评

哦哦,是要有可追溯系统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8-1-9 13:05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8-1-9 11:11:29 | 显示全部楼层
linzhanbing 发表于 2018-1-9 08:16
求正式文件,别乱发布消息哦


111129hh6zy5656me8eyaq.jpg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8-1-9 11:14:42 | 显示全部楼层
linzhanbing 发表于 2018-1-9 08:16
求正式文件,别乱发布消息哦

不好意思,我表述不准确。应该是不再强推电子监管码,代之以“药品追溯系统”,GSP中有关“药品电子监管码”的条文被删除。

点评

也就是有追溯的电子系统就行,主题是可追溯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8-1-10 08:30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8-1-9 12:49:40 | 显示全部楼层
最好是咨询一下当地药监局,各地管理不一样。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大师
发表于 2018-1-9 12:50:29 | 显示全部楼层
内部变更程序走一下就可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8-1-9 13:05:44 | 显示全部楼层
liupharmacist 发表于 2018-1-9 11:07
不好意思,我表述不准确,应该是不再强制推行药品监管码,代之以“药品追溯系统”。GSP中有关“药品电子 ...

哦哦,是要有可追溯系统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8-1-9 13:09:1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8-1-9 13:11:21 | 显示全部楼层
早在去年就停了,已转阿里健康管理,药监局要求要追溯就行(听起来好像是换汤不换药,但至少药监局把这个锅给甩出去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帖声明
1、本站为技术交流论坛,发帖的内容具有互动属性。您在本站发布的内容:
①在无人回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助删帖功能随时删除(自助删帖功能关闭期间,可以联系管理员微信:8542508 处理。)
②在有人回复和讨论的情况下,主题帖和回复内容已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您将不能直接删除该帖。
2、禁止发布任何涉政、涉黄赌毒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站版规的内容,详情请参阅《蒲公英论坛总版规》。
3、您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不要盗用有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您发帖即代表接受上述条款。

QQ|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ICP备14042168号-1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43455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京)-非经营性-2024-0033

GMT+8, 2025-9-9 03:59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声明:蒲公英网站所涉及的原创文章、文字内容、视频图片及首发资料,版权归作者及蒲公英网站所有,转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来源“蒲公英”;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站及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