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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山顶洞人 于 2018-10-11 08:29 编辑
今年7月,华海药业发布消息称,公司在对缬沙坦原料药生产工艺进行优化评估的过程中,在未知杂质项下,发现并检定其中一未知杂质为N,N-二甲基亚硝胺(NDMA),该杂质具有基因毒性。在采取主动召回措施的同时,声称该杂质是缬沙坦生产工艺中的共性问题,而该公司已经通过工艺改进解决了这一问题。当时给我的感觉就是好一个毒辣的营销动作,这是要将同行一网打尽?看来华海的股票是要涨的节奏啊。 谁知道剧情迅速翻转。原来不是所有企业生产的缬沙坦中都含有NDMA,根本不是什么共性问题,所谓共性问题只是除华海之外,确实也有部分企业的缬沙坦中含有NDMA,但绝不是全部。所谓的“出于对患者健康和客户负责任的态度”,也演变成了,工厂质量体系从工艺验证到变更评估、风险管理、偏差调查、纠正预防措施、杂质检验、清洁验证、生产管理、产品放行等各个环节都存在问题的不负责任。 杂质事件是华海药业主动发起的,最终却以EMA和FDA的禁令结束,冤吗?我看未必。确实,如果华海没有主动曝光,问题可能还会继续被掩盖,产品依然可以在市场上销售,主动曝光反而要承受召回、赔偿、禁售、品牌受损等损失,这以后谁还会自我暴露,自我改进?何况各国药典均没有规定缬沙坦中的NDMA限度。所以一时之间阴谋论者有之,大喊“毛衣战”者有之,可细想之下也不冤。 首先,华海质量体系确实存在问题,否则“鸡蛋里也挑不出骨头”。各国药典没有规定缬沙坦中的NDMA限度,并不表明它没有限度。质量标准要求检查的项目,无非是按照正常生产工艺生产容易出现变异的项目,而不是全部要求。否则,质量标准中没有说要检测“敌敌畏”,难道产品中就可以含有大量的“敌敌畏”? 其次,明明是冲着竞争对手而去,要将别人一网打尽,却不能够作到“知己知彼”,明明是自己含有NDMA,却说成是工艺共性问题,结果竞争厂家没有,偷鸡不成蚀把米怪谁? 笔者猜想,在主动曝光的时候,华海高层肯定没有掌握到足够的信息。所以说,作领导累啊,累就累在关键时刻必须要作决定,而下面人有没有提供足够的信息。此时我想华海的领导层肯定是“想死的心都有了”,“刘瑾误我”啊! 笔者在单位算不上什么大领导,但也要经常拍拍板,此时,也会经常遇到同样的问题,除了个人知识和决策能力外,很多需要知道的信息不全,时间又不容许你拖下去,那个心累啊,相信所有的大小“头头”都经历过。当然“解铃还须系铃人”,“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想要少点累,就必须要做好制度建设,团队建设,提前进行各项预设,凡事尽量安排周全一点,避免走“夜路”,自然就会轻松一点。但作一个有责任的人,完全不累,可能吗? 谨以此献给“说出你的累”征文,不知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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