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搜索
查看: 1093|回复: 5
收起左侧

[行业动态] MAH继续试点,暂不全国铺开

[复制链接]
药士
发表于 2018-10-16 10:52:5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欢迎您注册蒲公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委员长会议15日上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栗战书委员长主持。会议决定,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10月22日至26日在北京举行。
  委员长会议建议,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刑事诉讼法修正草案、人民法院组织法修订草案、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修订草案、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法草案、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救援衔条例草案、农村土地承包法修正案草案、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草案;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关于提请审议公务员法修订草案的议案;审议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公司法修正案草案的议案、关于提请审议野生动物保护法等15部法律的修正案草案的议案,关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授权国务院在部分地方开展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试点和有关问题的决定实施情况的报告和关于提请审议关于延长授权国务院在部分地方开展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试点期限的决定草案的议案;审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提请审议关于专利等案件诉讼程序若干问题的决定草案的议案。
  委员长会议建议的议程还有:审议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批准中国和格林纳达关于刑事司法协助的条约的议案、中国和格林纳达引渡条约的议案,审议国务院关于2017年度国有资产的综合报告和关于2017年度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的专项报告;审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解决“执行难”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加强对民事诉讼和执行活动法律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防震减灾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检查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审议全国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外事委员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分别提出的关于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审议有关任免案等。
  委员长会议上,全国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杨振武就常委会第六次会议议程草案、日程安排意见等作了汇报。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副秘书长,全国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常委会有关工作委员会负责人就常委会第六次会议有关议题作了汇报。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晨、曹建明、沈跃跃、吉炳轩、艾力更·依明巴海、万鄂湘、王东明、丁仲礼、郝明金、蔡达峰、武维华出席会议。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8-10-16 10:56:38 | 显示全部楼层
政策导向不明确也不完善,没有全面铺开是合理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大师
发表于 2018-10-16 11:02:13 | 显示全部楼层
按照开车理论,现在就是空挡滑行。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8-10-16 13:18:12 | 显示全部楼层
继续试点?还以为会全面放开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师
发表于 2018-10-16 15:14:04 | 显示全部楼层
结果不理想,再试。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8-10-22 15:40:54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的议案,这句话超长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帖声明
1、本站为技术交流论坛,发帖的内容具有互动属性。您在本站发布的内容:
①在无人回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助删帖功能随时删除(自助删帖功能关闭期间,可以联系管理员微信:8542508 处理。)
②在有人回复和讨论的情况下,主题帖和回复内容已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您将不能直接删除该帖。
2、禁止发布任何涉政、涉黄赌毒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站版规的内容,详情请参阅《蒲公英论坛总版规》。
3、您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不要盗用有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您发帖即代表接受上述条款。

QQ|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ICP备14042168号-1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43455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京)-非经营性-2024-0033

GMT+8, 2025-10-28 05:32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声明:蒲公英网站所涉及的原创文章、文字内容、视频图片及首发资料,版权归作者及蒲公英网站所有,转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来源“蒲公英”;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站及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