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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广角] 众生药业:关于子公司收到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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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发表于 2018-10-19 20:40: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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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红茶. 于 2018-10-19 20:43 编辑

众生药业:关于子公司收到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收到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全资子公司广东先强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先强药业”)通知,先强药业收到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具体情况如下:
     一、行政处罚情况
    (一)《行政处罚决定书》((穗)食药监药罚【2017】188号)主要内容:
     经查,先强药业于2016年12月至2017年3月间,生产、销售的药品盐酸甲氯芬酯胶囊(批号:161201),经上海市青浦食品药品检验所及大连市药品检验所检验,“有关物质”检验项的检验结果不符合规定。上述批次药品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四十九条第三款第(六)项规定的情形,应按劣药论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生产、销售劣药的,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药品货值金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或者撤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对先强药业给予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召回的药品盐酸甲氯芬酯胶囊(批号:161201)145盒;2、没收违法所得102,465.88元;3、罚款301,674.00元。


    二、整改及相关情况说明


    先强药业在收到有关抽检不合格报告后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研发、质量、技术、生产、仓储等部门展开调查,并对留样产品进行检验,同时启动产品召回程序。留样产品检验结果符合《中国药典》2015版二部的要求,药品实际召回145盒,并交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处理。该批次药品共21,840盒,先强药业密切关注已用药品的临床使用情况,截至目前未发现有不良事件的情形发生。


    盐酸甲氯芬酯因含酯键,易水解产生杂质。本次抽检药品“有关物质”不合格情况可能为物流周转过程,存在该部分药品贮存保管不善的情况所致。


    三、对公司的影响


    盐酸甲氯芬酯胶囊非先强药业主导产品,销售占比较低,2016年销售收入为289.34万元,占先强药业2016年度营业收入的1.35%,占公司2016年度营业收入的0.17%;2017年销售收入为303.85万元,占先强药业2017年度营业收入的1.31%,占公司2017年度营业收入的0.15%。本次行政处罚款额计入当期损益,不会对先强药业及公司生产经营和经营业绩造成重大影响。


    对先强药业本次“有关物质”检项抽检不合格,先强药业及公司对广大患者和投资者深表歉意!公司将从生产经营的各个方面及全供应链环节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要求,进一步督促子公司严把质量关,严格全供应链的管理,强化药品出厂后的贮存保管要求,确保以优质产品服务病患。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二〇一八年十月十九日

                                      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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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发表于 2018-10-19 21:31:3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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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8-10-20 08:25:58 | 显示全部楼层
一批两万盒,一年销售200来万,看来生产的不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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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0-20 08:36:50 | 显示全部楼层
定格处理还是,最低限度处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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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师
发表于 2018-10-20 09:55:28 | 显示全部楼层
小钱大影响,不能调以轻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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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8-10-22 09:44:2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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