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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动态] 药品管理法修改 拟重罚生产销售假药劣药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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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师
发表于 2018-10-22 17:18:2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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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管理法修正草案10月22日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草案将全面加大对生产、销售假药、劣药的处罚力度。草案坚持重典治乱,强化全过程监管;围绕问题疫苗案件暴露的突出问题等进行修改,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草案规定,对于生产、销售假药的罚款为药品货值金额的二倍以上、十倍以下,情节严重的罚款十倍以上、三十倍以下;生产、销售劣药的罚款为药品货值金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情节严重的罚款五倍以上、十五倍以下。草案对严重违法行为的责任人进行处罚。有生产销售假劣药、违反质量管理规范等行为的,对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没收收入、罚款、十年直至终身禁业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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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0-22 17:29:46 | 显示全部楼层
越来越严了,瑟瑟发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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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发表于 2018-10-22 20:23:42 | 显示全部楼层
销售伪劣药品,不仅坑害患者及其家庭,还祸及大众诚信基础,社会危害极大,绝对应该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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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师
 楼主| 发表于 2018-10-22 22:48:31 | 显示全部楼层
具体做事的都是打工者,能承担起那么大的责任吗?
真为企业担心,这个版本的《药品管理法》实施以后,企业还能招到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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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发表于 2018-10-23 09:21:44 | 显示全部楼层
有生产销售假劣药、违反质量管理规范等行为的。
一看红字部分,就知道这种法规完全不具备可操作性。
一般缺陷算不算违反质量管理规范?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没收收入、罚款、十年直至终身禁业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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