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搜索
查看: 4705|回复: 5
收起左侧

[行业动态] MAH制度下的文件记录确认

[复制链接]
大师
发表于 2018-11-16 16:01: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欢迎您注册蒲公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本帖最后由 imqk 于 2018-11-16 16:03 编辑

理:品竹山人
源:MAH-上市许可持有人交流群
  本次参与交流讨论的有来自北美具有丰富的国外MAH相关经验人士,同时也有来自国内药监和知名企业人士。
  对于MAH制度下的双方协议也许没有最终版,需要根据各自谈判结果进行改进和完善,但产品质量是双方共同遵守的属性。
一、国内MAH现状
  交流活动首先由分享一篇来自蒲公英智库班的《境内药品生产企业之间委托生产药品办理及现场检查》开始展开对MAHCMO的讨论。
境内药品在国内厂家间的MAHCMO合作模式已经开始发展,但国内MAH相关制度目前还不完善,当然进口药品在国内的MAH模式也还没有现成的经验可供借鉴。
  某局针对:完善与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相适应的的全生命周期监管措施,药品生产企业如何落实“七个必须”展开调研,拟调研问题如下:
  1.企业对国家药监局最新发布的《药品管理法修正草案》有何修订意见建议?
  2.药品生产企业作为持有人采取何种具体措施以加强全生命周期质量管理?
  3.药品生产企业对省局落实企业“七个必须”主体责任,有何意见建议?在实际执行中面临哪些困难,有何客观可行的措施建议?
  4.作为药品生产企业,在执行GMP包括各项附录过程中,面临哪些困难,有哪些客观可行的措施建议?
  5.作为药品生产企业,对省局强化现场检查力度,有何意见建议?
  6.作为药品生产企业,对省局落实监管职责、服务产业发展有何建议意见?


二、CMO生产文件签署问题
CMO生产的一些文件如批记录,稳定性方案签字页上是否都需要双方签字?
  1.北美模式
  北美CMO运作的方式:首先,批记录的空白文件(blank batch record )要在MAH认可批准的前提下,才可以在生产中使用;并且,文件的更新需要MAH认可。具体生产的批记录(executed batch record) 不需要MAH签字,不过这个批记录要提供给MAHMAH方需要审阅这些生产文件以及CMO测试放行数据,来决定是否接收(或拒收)此批次。
  2.国内建议
  批记录作为质量协议的一部分,在签署的时候,就需要确认方式方法。另外因为批记录如果修改了关键工艺参数是属于变更的范畴,CMO的变更一定要通过委托方。
  关于稳定性方案(stability testing protocol),本身CMO公司是没有义务帮委托方做的,如果CMO做,也是协助委托方,委托方当然需要签字确认,最后参加讨论的意见是稳定性方案是需要双方审阅、认可,同时双方在此方案上签字才可以执行或通过其他方式确认,取决于双方的约定,在方案中签字确认比较简单,麻烦只是可能需要邮寄或者扫描。
  另外,根据文件性质不同也要区分对待,如流程性的文件按照CMO公司的管理就可以;特殊流程的要求,在质量协议里规定;关键的和生产工艺和质量控制相关的,例如:工艺规程,批记录,质量标准等双方确认。方法学验证文件,如果已经做了,就是方法学转移,方法学转移肯定是双方确认,如果委托对方做的话,委托方也要确认。


三、研发或注册申请阶段
  国内很多企业中试放大就找CMO做,包括从中试放大到以后拿到批件上市生产,这些在国内CMO都有完善的流程。
上市前的工作,有很多是试验性工作。这个阶段的工作对于以后的生产至关重要。所以这个阶段的文件,最好有双方的签字认可,避免以后不必要的纠纷。


四、签字确认归属人
  签字确认的人是具体部门负责人还是QA
  要看内部文件规定,但是MAHQA要做确认;质量协议,QP要签字。


五、建议和意见
  如果相关部门出台MAH相关指导文件建议分2部分,一部分是拿到批件前,注册申报阶段;另一部分是拿到批件上市阶段。

  
  MAH制度对于国内还是新鲜事物,但对于CMO来说,我们又经历了很长的一段历程,任何制度在完成其生命周期的过程中都会经历不断完善的过程,相信国内的MAH制度会带给制药行业一个里程碑式的变革。
  延伸阅读《我为质量受权人把把脉》关于MAH制度的讨论。

本帖被以下淘专辑推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士
发表于 2018-11-16 17:57:1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9-1-22 15:35:49 | 显示全部楼层
MAH的内容太少了点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9-2-1 12:45:42 | 显示全部楼层
MAH内容太少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0-11-3 09:48:15 | 显示全部楼层
相关的内容太少了呀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1-1-13 14:02:0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帖声明
1、本站为技术交流论坛,发帖的内容具有互动属性。您在本站发布的内容:
①在无人回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助删帖功能随时删除(自助删帖功能关闭期间,可以联系管理员微信:8542508 处理。)
②在有人回复和讨论的情况下,主题帖和回复内容已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您将不能直接删除该帖。
2、禁止发布任何涉政、涉黄赌毒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站版规的内容,详情请参阅《蒲公英论坛总版规》。
3、您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不要盗用有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您发帖即代表接受上述条款。

QQ|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ICP备14042168号-1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43455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京)-非经营性-2024-0033

GMT+8, 2025-10-20 01:49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声明:蒲公英网站所涉及的原创文章、文字内容、视频图片及首发资料,版权归作者及蒲公英网站所有,转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来源“蒲公英”;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站及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