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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蒲园轶事] 【原创】一家原料药企业,2018这一年成立药政法规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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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8-12-25 16:14: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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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不同于普通商品,法规规范性要求非常强,特别是出口型药企,各国和地区法律体系不同,监管思路不尽相同,药政注册要求和质量管理要求不断变化,没有专门的机构和人员去跟踪和解读目标市场的法规变化,药政合规性工作开展往往有一些困难。
2018年,笔者所在公司,在继2017年成立专门的EHS部后,成立药政法规部,负责目标市场药政法规跟踪、翻译、解读、培训,检查动向与趋势分析,注册文件(如DMF资料,CEP资料)编写和维护、公司内部文件的法规符合性审查,以及公司对外承诺(如稳定性承诺、TSE/BSE申明)的检查,专利文件搜索与分析等,与质量部、生产部、研发部平行,没有指挥权,只有审查权和建议权。
我之前曾撰文讲过,个人认为,药品立项至少要关注医学、知识产权和药政法规,医学研究告诉我们,疾病的未来流行情况、治疗趋势,进而了解所研发产品处于市场的某一个阶段,知识产权研究告诉我们市场存在哪些壁垒,我们可以如何突破他人的篱笆,扎好自己的篱笆,药政法研究告诉我们如何站稳不倒,不犯错误。我们公司的药政法规部相当于负责其中两块。
个人认为,从药政法规部1年的运行效果来看还是不错的。之前,药政法规由质量部负责,很难指定专人钻研这块。而成立药政法规部后,研发、生产、质量、设备等部门就会天天问,这样作是否符合FDA、EMA、NMPA等监管部门要求,逼着一部分人去寻找答案。个人觉得,虽然不是每一个企业都必须成立药政法规部,也不是每一个药政法规部都能有效运行,但对于一个企业来讲,一个新部门的成立都是一个里程碑。

点评

一看标题,难道是征文,大哥早了  发表于 2018-12-25 1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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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师
发表于 2018-12-25 16:24:2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LanBo 于 2018-12-25 16:40 编辑

搞一个法规专员负责国外法规的翻译及其它对外的事务,QA本应该专研法规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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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8-12-25 16:50:06 | 显示全部楼层
解读,宣贯并转化成企业内部可执行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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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发表于 2018-12-25 20:53:11 | 显示全部楼层
帮顶一下,支持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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