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搜索
查看: 3295|回复: 15
收起左侧

[确认&验证] 验证方案批准人要参与验证方案的培训吗?

[复制链接]
药徒
发表于 2019-1-21 14:51: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欢迎您注册蒲公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请问:验证实施小组中必须要包含验证文件的批准人吗?验证方案及报告的批准人,必须参与验证方案的培训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9-1-21 15:02:17 | 显示全部楼层
不一定哦。我们反正没有。 我建议如果是第一次验证的 最好能参加, 再验证的就算了吧。 能批准的都比较忙。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9-1-21 15:06:2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19-1-21 15:08:21 | 显示全部楼层
批准人是老板、管代,验证方案培训的话,一般是给参与实施验证的人员,QA、QC、设备、生产讲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19-1-21 15:09:30 | 显示全部楼层
验证小组成员一个验证组长,也是批准人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宗师
发表于 2019-1-21 15:20:40 | 显示全部楼层
验证批准人一般至少是质量负责人、生产负责人或者设备部负责人。
建议参加培训,不然批准的是啥都不明白,签字是要负责任的,不能大笔一挥屁心不操。
我做质量负责人时,参与的验证,都是参加培训的。

点评

一年三百多个验证,要是都参加,不用干别的了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9-8-21 10:34
领导很到位,但是估计现在没有几个正八经听你得把的,一会儿我也去给人培训了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9-1-21 15:41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9-1-21 15:30:49 | 显示全部楼层
必须的培训啊,他不知道什么内容就签字,万一要是审计出来问题,他是第一责任人,这也是对你自己的一种保护,虽然用处不大,胜过没有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9-1-21 15:41:33 | 显示全部楼层
飞凌大圣 发表于 2019-1-21 15:20
验证批准人一般至少是质量负责人、生产负责人或者设备部负责人。
建议参加培训,不然批准的是啥都不明白, ...

领导很到位,但是估计现在没有几个正八经听你得把的,一会儿我也去给人培训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9-1-21 15:48:04 | 显示全部楼层
都批准人了,可以是培训讲师。还参加个毛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9-1-21 15:55:56 | 显示全部楼层
批准人这个身份证明他至少已经已经充分理解了这个方案,正常而已也应该是有能力指导起草人完成方案的角色。为什么还要参加培训?
退一步说这这就是个什么不懂的领导,他不去进行具体的实施,培训他来浪费大家的时间吗?毕竟领导很忙我们也很忙。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9-1-21 16:06:11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用培训,参与审核批准就已经说明领导是了解了方案的实施,毕竟方案他是第一负责人。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师
发表于 2019-1-21 16:31:5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师
发表于 2019-1-21 16:31:5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9-8-21 10:34:29 | 显示全部楼层
飞凌大圣 发表于 2019-1-21 15:20
验证批准人一般至少是质量负责人、生产负责人或者设备部负责人。
建议参加培训,不然批准的是啥都不明白, ...

一年三百多个验证,要是都参加,不用干别的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9-8-21 10:42:52 | 显示全部楼层
验证方案的编写不应该是小组成员共同参与的吗,培训实际就是给操作人员,取样人员和检验人员吧,培训的意义和目的是什么,验证小组成员既然都签批过了,肯定是了解了方案的内容和各自的职责,个人觉得培训只是纸面上的,尤其是设备确认,除非是新设备,再验证有必要培训方案吗,都是一起写的方案,好苦恼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9-8-21 14:37:52 | 显示全部楼层
完全不需要。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帖声明
1、本站为技术交流论坛,发帖的内容具有互动属性。您在本站发布的内容:
①在无人回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助删帖功能随时删除(自助删帖功能关闭期间,可以联系管理员微信:8542508 处理。)
②在有人回复和讨论的情况下,主题帖和回复内容已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您将不能直接删除该帖。
2、禁止发布任何涉政、涉黄赌毒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站版规的内容,详情请参阅《蒲公英论坛总版规》。
3、您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不要盗用有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您发帖即代表接受上述条款。

QQ|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ICP备14042168号-1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43455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京)-非经营性-2024-0033

GMT+8, 2025-6-15 12:38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声明:蒲公英网站所涉及的原创文章、文字内容、视频图片及首发资料,版权归作者及蒲公英网站所有,转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来源“蒲公英”;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站及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