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搜索
楼主: Chen12345678910
收起左侧

[蒲园轶事] 质量管理员的忧伤

  [复制链接]
大师
发表于 2019-5-10 10:52:18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吧,有点吓人,捏造数据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9-5-10 10:54:41 | 显示全部楼层
xiaoxiaocui 发表于 2019-5-10 08:53
不出事还好,一出事伙食就免费了

这样的企业也能存在,真是怪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19-5-10 11:03:12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怨天不怨地,就怨自己没本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9-5-10 11:03:32 | 显示全部楼层
  你怎么想的啊, 还在这种企业待了2年。。不过现在跑也是很明智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9-5-10 11:14:17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是个长见识的帖。
如果查出来判,责任大小的排序大概是: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生产负责人、QA、QC。
大老板质量意识不到位很正常,质量负责人这样很不正常。建议跑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9-5-10 12:25:07 | 显示全部楼层
辞职后抓紧举报赚红包造福百姓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士
发表于 2019-5-10 12:45:23 | 显示全部楼层
早该走人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9-5-10 13:14:14 | 显示全部楼层
椒陵小小兵 发表于 2019-5-10 08:36
老板觉得GMP车间效率太低,建一个非GMP车间都准备好了蹲号子吗

你老板会玩啊,没想这年头居然还有人有这种想法

点评

可不是我老板,是楼主老板。杀头的事情也敢做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9-5-10 13:16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士
发表于 2019-5-10 13:16:05 | 显示全部楼层
yg0820 发表于 2019-5-10 13:14
你老板会玩啊,没想这年头居然还有人有这种想法

可不是我老板,是楼主老板。杀头的事情也敢做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9-5-10 13:47:49 | 显示全部楼层
确定是药厂?不是作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9-5-10 14:00:40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中药饮片厂,你们质量负责人胆子很肥啊,建议换工作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9-5-10 14:46:49 | 显示全部楼层
出事了,不说叫你蹲牢子吧......就是叫你协助调查,叫你做证人,,,,,哪也得花很多时间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9-5-10 15:52:33 | 显示全部楼层
是我见识短浅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士
发表于 2019-5-10 16:02:59 | 显示全部楼层
还好你辞职了,走之前有没有举报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9-5-10 16:06:50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学到的东西应该很多,起码造假是一把好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9-5-10 16:29:42 | 显示全部楼层
这词,非GMP车间......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9-5-10 16:41:10 | 显示全部楼层
感同身受、我们都一样都一样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9-5-10 16:51:50 | 显示全部楼层
离开是正确的选择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9-5-10 16:59:42 | 显示全部楼层
很有同感,我们的质量负责人高学历,虽然很多方面他也明白不合规,但就是能对付就对付。而且QC出身,只关心产品检验出相关数据合格,那就ok。生产流程编圆了就行。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9-5-10 17:59:23 | 显示全部楼层
玩儿一手狸猫换太子可还行,兄弟要不要破釜沉舟考虑清楚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帖声明
1、本站为技术交流论坛,发帖的内容具有互动属性。您在本站发布的内容:
①在无人回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助删帖功能随时删除(自助删帖功能关闭期间,可以联系管理员微信:8542508 处理。)
②在有人回复和讨论的情况下,主题帖和回复内容已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您将不能直接删除该帖。
2、禁止发布任何涉政、涉黄赌毒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站版规的内容,详情请参阅《蒲公英论坛总版规》。
3、您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不要盗用有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您发帖即代表接受上述条款。

QQ|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ICP备14042168号-1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43455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京)-非经营性-2024-0033

GMT+8, 2025-10-26 07:24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声明:蒲公英网站所涉及的原创文章、文字内容、视频图片及首发资料,版权归作者及蒲公英网站所有,转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来源“蒲公英”;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站及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