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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控制QC] 检验报告单的检测项可不写数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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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9-6-10 16:10: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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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QC出报告单,在有项目上只写个标准,再给个结论。如:性状等。提出整改,一直不肯改,给的理由:一是字数太多,二是省检也是这样操作。不知道各位你们是怎么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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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发表于 2019-6-10 16:24:19 | 显示全部楼层
出报告的规则在化验员上岗证培训教材里写的很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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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9-6-10 16:31:54 | 显示全部楼层
性状不是用用数字为结果的,水分,灰分,含量才是要具体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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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9-6-10 16:33:26 | 显示全部楼层
药典里有描述的,是描述还是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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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9-6-10 16:34:19 | 显示全部楼层
清风11 发表于 2019-6-10 16:31
性状不是用用数字为结果的,水分,灰分,含量才是要具体数据

不是只有阿拉伯数字才叫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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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9-6-10 16:34:38 | 显示全部楼层
分情况看待,比如性状中药材长度等没必要写,写符合规定即可,含量测定就得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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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9-6-10 16:37:16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报告都是电子版的,复制黏贴就行。你说的是检测原始记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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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9-6-10 16:47:49 | 显示全部楼层
wangbo0190 发表于 2019-6-10 16:34
分情况看待,比如性状中药材长度等没必要写,写符合规定即可,含量测定就得写。

你可以简单描述重点特征,但不能不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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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发表于 2019-6-10 16:56:04 | 显示全部楼层
报告没事啊,检验记录里肯定有数据啊。主要不方便人查看了。。。别的也没啥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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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9-6-10 16:58:15 | 显示全部楼层
qyftcf 发表于 2019-6-10 16:47
你可以简单描述重点特征,但不能不写。

请问什么叫做重点特征?药典里面的描述有不重点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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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9-6-10 17:05:43 | 显示全部楼层
qyftcf 发表于 2019-6-10 16:47
你可以简单描述重点特征,但不能不写。

你原始记录已经写的很清楚了,你要是不嫌麻烦或有足够的人力物力报告中写是没有问题的,我的做事风格是复杂的事情简单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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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9-6-10 17:11:30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去看一下,药品检验所实验室质量管理规范,有关报告书书写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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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9-6-10 17:26:11 | 显示全部楼层
检验原始记录里应该表述的很清楚吧,至于报告,成品可描述,像中药材你自己写份报告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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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4-8-1 14:06:12 | 显示全部楼层
GMP指南里面有关于这一块的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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