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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片剂] 口服固体制剂取消粉碎过筛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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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9-24 15:20:4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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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服固体制剂,申报工艺里规定原料粉碎过筛,辅料过筛。是否可以对物料供应商提出相应要求,提供符合我们过筛目数的物料,然后通过入厂检验内控增加过筛和生产前确认1kg或500g,如符合直接使用这种方式。

点评

本质上来说 可以 从注册上来说 很多人不认可  发表于 2019-9-24 1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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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9-9-24 15:36:06 | 显示全部楼层
取消粉碎过筛是可以的,完全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供的物料达到要求,入库检验的时候做检测就好了,生产前可以没必要过筛试验一下。但是你申报工艺上有粉碎过筛,我在想你取消了,需不需要走工艺变更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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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9-9-24 16:00:54 | 显示全部楼层
ygl13791622883 发表于 2019-9-24 15:36
取消粉碎过筛是可以的,完全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供的物料达到要求,入库检验的时候做检测就好了,生产前可以没 ...

我纠结的也是这个问题,这样会不会算是未按照工艺生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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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9-24 16:08:19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好学习,努力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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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人数 1金币 -2 收起 理由
山顶洞人 -2 不要灌水!这次警告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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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9-9-24 16:22:07 | 显示全部楼层
化药变更指导原则居然没有口服液体这一类...这应该属于微小变更,问题是现在都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没明确定义的别去惹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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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发表于 2019-9-24 16:25:00 | 显示全部楼层
安全起见,走个变更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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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9-9-24 16:25:21 | 显示全部楼层
眼睛花,口服固体啊,这属于微小变更,自己做一下风险评估、工艺验证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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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9-9-24 16:36:42 | 显示全部楼层
原料的粒径 对 制剂的 一些指标是有明显影响的。比如可压性,崩解,溶出等,所以上头肯定要从严要求的。
你要变更 得给出很多理由和证据, 还要加上稳定性数据支撑,成本就是这么来的;
但是 大家都知道有些工艺上的变更明明是 微小变更,但老是要撞 指导原则的 火线。为此 我建议。你还是维持你的 原工艺进行粉碎过程,这也增加不了什么成本,反而节约了很多"不必要的"研究过程,特别是报审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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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9-9-24 16:48:15 | 显示全部楼层
变更,重新做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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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7-22 17:24:00 | 显示全部楼层
走内部变更,评估为微小,工艺验证即可吧。
如果这样的变更都要报审,真的觉得也太浪费审评资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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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7-22 17:30:09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后来你们怎么做的。是否得到监管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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