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搜索
查看: 899|回复: 6
收起左侧

[行业动态] 国家药监局关于表扬参与查处张某某生产销售假冒化妆品案等三起案件有关单位和人员...

[复制链接]
药徒
发表于 2019-12-5 18:27: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欢迎您注册蒲公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国家药监局关于表扬参与查处张某某生产销售假冒化妆品案等三起案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通报
国药监妆〔2019〕50号
2019年12月05日 发布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药品监督管理局:
  近期,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会同公安机关接连依法查处了张某某生产销售假冒化妆品案、赵某等人销售假冒化妆品案、苏某等人销售假冒化妆品案三起典型案件,捣毁生产销售窝点9个,查获大量违法产品及包装材料,抓获犯罪嫌疑人56人,涉案总金额超过1.1亿元。
  在案件查处中,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王越对办案工作提出明确要求,指派专人负责开展化妆品“线上净网线下清源”风险排查处置及相关案件查处工作。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陈和平(曾任原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局局长)多次组织召开由相关部门参加的专案协调推进会,并牵头落实涉案产品鉴别认定工作。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处案件查办工作负责人刘雨治作为上述三起案件的督办责任人,全程参与跟进具体查办工作,并在重要线索筛查研判、涉案产品鉴别认定、行刑衔接部门协调过程中发挥了重要引领作用。
  办案期间,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孙宁多次组织专题会议研究案情,举全局之力保证案件查办工作高效推进,并牵头协调解决具体办案困难。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稽查局局长兼食品药品监督稽查支队支队长张宇宾带领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稽查支队的罗海燕、严薇、陈每文、侯飞等同志,具体承担上述三起案件的前期调查取证工作,并与公安机关通力合作,连续辗转天津、广东等多地对制假售假窝点展开追查,为案件最终成功告破付出了艰辛努力。
  张某某生产销售假冒化妆品案等三起案件是典型的利用网络生产销售假冒化妆品的案件。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群众举报后深入调查,发扬善打硬仗、能打胜仗的优良传统,与公安机关通力协作,深挖案件线索,对违法产品追根溯源。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靠前指挥,从化妆品稽查执法的角度对案件调查取证、行刑衔接等工作给予具体指导和有力支持,保证办案工作有序推进。上述三起案件的成功查处,有力打击了不法分子利用网络违法生产销售化妆品的嚣张气焰,体现了省级药品监管部门与地市级市场监管部门在新一轮机构改革的关键时期,协调一致、主动出击、积极作为、严惩违法的坚定决心。现对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两家单位和王越、陈和平、刘雨治、孙宁、张宇宾、罗海燕、严薇、陈每文、侯飞等同志予以通报表扬。
  希望各级药品监管部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药品安全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特别是始终保持主动出击、勇于担当的工作作风,继续加大案件查处力度,严厉打击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违法行为,为保障公众健康安全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国家药监局
   2019年12月4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士
发表于 2019-12-5 22:29:2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9-12-6 08:32:35 | 显示全部楼层
沙发。。。。。。。。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9-12-6 08:34:10 | 显示全部楼层
板凳归我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19-12-6 08:42:3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坐地板好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师
发表于 2019-12-6 09:37:0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9-12-6 10:54:37 | 显示全部楼层
精神奖励的同时,物质奖励也要跟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帖声明
1、本站为技术交流论坛,发帖的内容具有互动属性。您在本站发布的内容:
①在无人回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助删帖功能随时删除(自助删帖功能关闭期间,可以联系管理员微信:8542508 处理。)
②在有人回复和讨论的情况下,主题帖和回复内容已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您将不能直接删除该帖。
2、禁止发布任何涉政、涉黄赌毒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站版规的内容,详情请参阅《蒲公英论坛总版规》。
3、您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不要盗用有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您发帖即代表接受上述条款。

QQ|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ICP备14042168号-1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43455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京)-非经营性-2024-0033

GMT+8, 2025-10-21 17:56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声明:蒲公英网站所涉及的原创文章、文字内容、视频图片及首发资料,版权归作者及蒲公英网站所有,转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来源“蒲公英”;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站及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