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联邦食品药品和化妆品法案》 (FD & C Act)第 505F(b)条将真实世界证据 (Real World Evidence,简称RWE)定义为“来源于传统临床试验以外的,关于药物使用或潜在获益或风险的数据”。FDA在《使用真实世界证据以支持医疗器械监管决策》《真实世界证据计划框架》中将真实世界数据(Real World Data,简称RWD)定义为“是指从各种来源常规收集的与患者健康状况和/或医疗服务相关的数据”, 将真实世界证据(RWE)定义为“是指通过分析RWD得出的关于医疗产品的使用以及潜在获益或风险的临床证据”[1,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