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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蒲公英 综合:蒲公英-绿茶
4月24日,湖北省药械集中采购服务平台发布《湖北省新型冠状病毒相关检测试剂集中采购文件》,湖北省正式启动新型冠状病毒相关检测试剂集中采购工作。
采购文件显示:采购主体有湖北省辖区内相关医疗机构(含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第三方检测机构。 投标人:
1、2020年以来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相关试剂生产企业,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进口的试剂投标人可以是具有相关经营资质的国内总代理企业)。
2、生产企业须依法取得《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持续生产能力并承诺保障供应投标检测试剂的供应。 3.生产企业参与集中采购须在采购平台上进行生产企业注册,响应《采购文件》实质性条款,且抗体检测试剂盒生产企业须同时生产供应IgM和IgG检测试剂盒。
采购目录:
1.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核酸检测试剂盒。不同检测方法的试剂盒在同一采购目录下,不进行区分。 2.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抗体(IgM/IgG)检测试剂盒。不同检测方法的试剂盒在同一采购目录下,不进行区分。
采购形式:
所有采购主体必须通过采购平台进行网上集中采购,严禁线下采购。如医疗机构线下采购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相关检测试剂,在医保总额指标、医疗机构绩效考核、医保定点资格、医疗机构负责人目标责任考核等中予以惩戒。如第三方检测机构线下采购或采购非中选产品,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将取消其检测机构资质。
采购周期:
原则上为1年,如需调整,按有关规定执行。在采购 周期内,对中选目录内产品实行动态管理,包括取消中选资格、调整中选信息(价格)、递(替)补品种进入等。
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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