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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界资讯] 落实“两会”期间药品安全监管,多省开展药品经营专项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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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发表于 2020-5-21 13:48:4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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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药监局相关稽查处组织开展“两会”期间特殊药品专项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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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做好“两会”期间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严防药品安全事件发生,按照省局的统一部署,局稽查七处结合锦州地区药品监管工作实际,组织开展特殊药品专项检查。


此次专项检查本着“严格监管、检查到位、确保安全”的原则,重点针对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和第二类精神药品定点经营企业落实进货验收、药品流向追溯管理、安全管理和购销数据异常报告等制度情况,检查药品销售渠道、药品流向以及购买方资质审核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并对下游医疗机构开展延伸检查,督促企业落实药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购销、发货、储运及企业从业人员等环节管理,防范特殊药品流弊。


截至目前,已抽查药品品种9个,检查购销记录159笔,核查下游医疗机构3家,核查药品品种5个,核查流向20笔,尚未发现现金交易和流弊事件。


下一步,局稽查七处将继续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同时,全面加大法律法规宣贯力度,督促企业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增强社会责任感和守法经营意识,确保锦州地区特殊药品质量安全。



内蒙古自治区药监局部署开展药品网络销售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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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自治区药监局印发《全区药品网络销售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安排部署了为期6个月(5-10月)分阶段、线上线下同步进行的药品网络销售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持续规范全区药品网络销售、信息服务行为。


此次行动坚持“问题导向”,重点整治:


  • 药品网络销售企业和药品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销售假药、劣药;
  • 未取得资质从事药品网络销售;
  • 销售疫苗、血液制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等国家实行特殊管理的药品;
  • 违规销售医疗机构制剂;未按规定进行处方审核、调配而销售处方药;
  • 第三方平台未严格履行资质审核义务,对发生在平台的药品经营行为管理不到位;
  • 不具备《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提供药品网络信息服务等行为。


通过整治,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药品网络销售企业和药品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持续合规经营,坚决维护药品网络销售秩序,坚守药品质量安全底线,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黑河市市场监管局三措并举开展药店监管大排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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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河市市场监管局全面贯彻落实省市疫情防控查漏洞补短板大排查工作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分析研判药店疫情防控工作易出现的问题及薄弱环节,三措并举深入开展药店查漏洞补短板大排查行动。


一是突出排查重点,强化“沃填报”实名登记。采取全覆盖排查和随机抽查的方式,加大对药店“沃填报”系统实名登记销售“退烧止咳抗病毒”类药品和“三必问”登记要求执行情况的检查力度,督促业户严格执行“扫码、测温、戴口罩”防疫“三宝”及经营场所“日消杀”制度,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成效。


二是突出技术支撑,帮助药店检定测温仪。测温仪是当前药店经营中防疫必需品,针对排查中发现各药店测温仪亟需校准的问题,第一时间开展解难题专项行动。组织执法人员利用药店晚上休业时间段挨户收集测温仪、统一送检,由检测人员连夜加班进行检定,并于次日在药店营业前及时将校准的测温仪送达。“五一”期间共检定测温仪173台次。


三是突出防线巩固,严格乡镇农村药店监管。专项检查组深入到爱辉镇、西岗子镇、罕达气镇、锦河农场等区域开展全方位排查。在排查工作中坚持整改与教育相结合,查处与引导相结合,加强政策宣讲,突出防控措施落实。对部分经营主体存在扫码测温执行不到位、计算机系统使用不规范等问题责令当场立即整改,并建立整改复查台帐,确保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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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师
发表于 2020-5-21 14:37:3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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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0-5-21 16:11:01 | 显示全部楼层
食药安全监管任何时候都要落实好,跟两会挂钩有形式主义之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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