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搜索
查看: 5122|回复: 8
收起左侧

[确认&验证] 115℃*20min灭菌的验证接受标准

[复制链接]
药徒
发表于 2020-7-30 08:33: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欢迎您注册蒲公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本帖最后由 成慧潫 于 2020-7-30 09:20 编辑

购买了一种培养基(不是现成可用的,需要自行配置,配置后需要灭菌),标签显示的灭菌条件是115℃*20min,理论F0只5min左右,实际F0值5.6min左右。应该怎么设计验证的接受标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0-7-30 11:42:22 | 显示全部楼层
成慧潫 发表于 2020-7-30 09:21
你理解是对的,现成的就不想要灭菌了。

能选择115℃ 20min的灭菌条件,是因为培养基里有糖等不耐热的成分,

对你灭菌有挑战以及以后使用面临的问题是:
1.配制完成之后的培养基最长滞留时间,考虑灭菌前的最大微生物负载,所以你需要做一下配制后培养基在最长滞留时间后的微生物负载

2.对上述最差条件的培养基按照115℃ 20min进行灭菌,既然灭菌物是培养基,那对灭菌后的培养基直接进行培养,检测无菌或不长菌落;将培养后的培养基在接种,做灭菌后灵敏度检测

3.灭菌之后,再做做在设定贮存条件下的最长时长

备注:
1.为什么在灭菌过程中不选用生物指示剂挑战
因为灭菌条件是115℃ 20min灭菌F0太小了,几乎没有哪个生物指示剂能满足这个条件,在本次验证和以后中也不需要达到这样的效果

2.热分布和热穿透需不需要做?
可以做,做的目的是监测设定的装在方式中的几何点上的温度是否都达到115℃;热穿透因为不方便做可以不做。

验证之后的监控策略
1.验证之后可以监测灭菌前的微生物负载和灭菌后的无菌或无菌落生长

不做灵敏度检测也可以,因为在使用过程中一直在检测灵敏度,除非你的这个周期内的微生物检测都没长菌,就应该怀疑培养基有效性的问题。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0-7-30 08:38:14 | 显示全部楼层
你买的这种培养基应该不是现成的吧?需要自己配制的吧?

配制完之后采用上述的115℃ 20min灭菌?

楼主说的应该是这个意思,不知道我有没有理解错?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0-7-30 09:13:1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20-7-30 09:21:17 | 显示全部楼层
张佳虎 发表于 2020-7-30 08:38
你买的这种培养基应该不是现成的吧?需要自己配制的吧?

配制完之后采用上述的115℃ 20min灭菌?

你理解是对的,现成的就不想要灭菌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0-7-30 10:06:25 | 显示全部楼层
做一下微生物挑战试验看看合不合格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0-7-30 11:01:2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没搞明白,验证试验你直接搞菌种验证啊,重点也不在灭菌多半分钟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20-7-30 11:14:41 | 显示全部楼层
验证什么鬼接受标准

你先要设计你的灭菌程序  
定你的装载方式    用多大的瓶子装培养基  每瓶装多少液体

这些定好了   你就做穿透   一瓶液体的升温过程比你的控制探头延后了多少   需不需要增加你的平衡时间
然后液体会不会超温  破坏培养基的成分      这些都确定好了   基本就能合格了


所以应该是灭菌程序(条件)确认    而不是验证(现有的灭菌条件)达标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大师
发表于 2020-7-30 13:48:38 | 显示全部楼层
非耐热灭菌应按F0不低于8来设定标准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0-7-30 14:03:11 | 显示全部楼层
理论F0为8min,要求增加一个安全值(50%理论F0值,也就是4min),因此验证方案里应规定可接受标准是F0不低于12min。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帖声明
1、本站为技术交流论坛,发帖的内容具有互动属性。您在本站发布的内容:
①在无人回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助删帖功能随时删除(自助删帖功能关闭期间,可以联系管理员微信:8542508 处理。)
②在有人回复和讨论的情况下,主题帖和回复内容已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您将不能直接删除该帖。
2、禁止发布任何涉政、涉黄赌毒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站版规的内容,详情请参阅《蒲公英论坛总版规》。
3、您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不要盗用有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您发帖即代表接受上述条款。

QQ|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ICP备14042168号-1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43455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京)-非经营性-2024-0033

GMT+8, 2025-10-4 04:17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声明:蒲公英网站所涉及的原创文章、文字内容、视频图片及首发资料,版权归作者及蒲公英网站所有,转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来源“蒲公英”;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站及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