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搜索
查看: 2964|回复: 28
收起左侧

生产地址变更需要哪些资料?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0-8-6 09:08: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欢迎您注册蒲公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同一地址的不同的两幢楼,生产许可证上的1号楼生产一车间因场地面积偏小,打算不用。搬迁到2号楼3楼(此地当时申请生产许可证时没有申请),净化车间也已完工2年,一直没有启用。想请问各位前辈,需要走生产许可变更的生产地址变更么?需要准备什么资料?监管部门要到现场考核么?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大师
发表于 2020-8-6 09:53:30 | 显示全部楼层
走生产许可变更中的地址变更,流程的话省局办事指南有,会进行现场检查。

变更后再进行注册证上生产地址的登记事项变更。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20-8-6 10:40:57 | 显示全部楼层
你们当地省药监局官网肯定都有说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0-8-6 12:46:04 | 显示全部楼层
省局网站上会有生产变更的说明,你看下地址变更需要的资料,这个变更不是很麻烦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0-8-6 17:11:06 | 显示全部楼层
生产地址变更!
资料准备是小菜,现场检查是重头。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20-8-7 08:10:11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谢各位!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20-8-7 08:51:33 | 显示全部楼层
每个省的药监网站一般都会有办事指南,生产许可上的生产地址变更需要现场审核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0-8-7 09:07:43 | 显示全部楼层
重要提醒:未取得《生产许可证》之前,场地禁止生产在售产品。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20-8-7 09:13:45 | 显示全部楼层
Tim123456 发表于 2020-8-7 09:07
重要提醒:未取得《生产许可证》之前,场地禁止生产在售产品。

谢谢提醒,新车间没有生产在售产品!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0-8-7 09:17:3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先找第三方检测公司检测车间环境,做好相关的验证工作,需要现场审核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0-8-7 13:20:33 | 显示全部楼层
地址都是一样的,在注册批件和生产许可证上都不会体现在具体哪栋楼,只有GMP证书上面会体现车间名称,所以你只需要申请GMP符合性检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20-8-8 08:36:46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20-8-8 09:03:20 | 显示全部楼层
尔阳 发表于 2020-8-6 12:46
省局网站上会有生产变更的说明,你看下地址变更需要的资料,这个变更不是很麻烦

感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20-8-8 09:04:04 | 显示全部楼层
evita0909 发表于 2020-8-7 13:20
地址都是一样的,在注册批件和生产许可证上都不会体现在具体哪栋楼,只有GMP证书上面会体现车间名称,所以 ...

感谢感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20-8-8 09:05:03 | 显示全部楼层
sdlwsz5316 发表于 2020-8-7 09:17
先找第三方检测公司检测车间环境,做好相关的验证工作,需要现场审核

感谢,目前第三方检测已完成,等待各项验证工作完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0-8-8 14:55:30 | 显示全部楼层
你这个走的应该是变更生产范围啊。只是改变生产线而已。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0-8-11 13:24:55 | 显示全部楼层
各地新出的文里有没有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0-8-11 13:50:32 | 显示全部楼层
参考变更研究技术指导原则,里面很详细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0-8-12 09:05:31 | 显示全部楼层
又是努力学习一波的节奏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20-8-12 09:29:12 | 显示全部楼层
letitgo1 发表于 2020-8-11 13:50
参考变更研究技术指导原则,里面很详细的

谢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帖声明
1、本站为技术交流论坛,发帖的内容具有互动属性。您在本站发布的内容:
①在无人回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助删帖功能随时删除(自助删帖功能关闭期间,可以联系管理员微信:8542508 处理。)
②在有人回复和讨论的情况下,主题帖和回复内容已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您将不能直接删除该帖。
2、禁止发布任何涉政、涉黄赌毒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站版规的内容,详情请参阅《蒲公英论坛总版规》。
3、您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不要盗用有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您发帖即代表接受上述条款。

QQ|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非经营性-2014-0058 京ICP证150354号 京ICP备14042168号-1 )

GMT+8, 2024-3-29 00:30

Powered by Discuz! X3.4运维单位:苏州豚鼠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声明:蒲公英网站所涉及的原创文章、文字内容、视频图片及首发资料,版权归作者及蒲公英网站所有,转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来源“蒲公英”;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站及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