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搜索
查看: 946|回复: 1
收起左侧

[社会广角] 最高人民法院:定期向国家医保局通报医药贿赂案件

[复制链接]
大师
发表于 2020-9-19 22:30:5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欢迎您注册蒲公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转自:中央纪委国家监委 编辑:蒲公英-绿茶
近期,最高人民法院、中纪委、国家医保局发文直指医药领域商业贿赂。

最高人民法院:定期向国家医保局通报医药贿赂案件

9月17日国家医保局再发消息称,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医保局签署《关于开展医药领域商业贿赂案件信息交流共享的合作备忘录》,最高人民法院将定期向国家医保局通报医药领域商业贿赂案件。

02.png
《关于开展医药领域商业贿赂案件信息交流共享的合作备忘录》主要内容是建立医药领域商业贿赂案件定期通报制度,积极拓展医药领域商业贿赂案件司法成果在医药价格和招采领域运用,共同推动全系统各层级开展信息交流共享,持续深化治理医药领域商业贿赂协同合作。  

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要求,国家医保局积极推进建立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建设,已于近期印发指导意见,要求各地于2020年底前建立并实施信用评价制度,在国家医疗保障局和相关部门的合作框架下,以医药商业贿赂等为切入点,依托医药集中采购市场,加大治理医药商业贿赂的力度,推动医药企业依法诚信经营,促进医药价格合理回归,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病有所医。

中纪委:斩断医疗领域利益链

9月18日,中纪委再发文,指出纪检监察机关立足职能职责,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梳理医疗领域廉政风险点和高风险环节,坚决斩断医疗领域腐败利益链,推动医疗行业祛除歪风邪气。

03.png

医保局:失信行为限制或失去采购资格

9月16日,国家医保局正式发布了《关于建立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的指导意见》。

《意见》将直接影响到药品的销售资格,按照第三版征求意见稿的处置标准,药品涉商业贿赂单一案件超过10万将暂停该药品在涉案省份的挂网资格,超过100万将暂停整个药企/MAH在涉案省份的挂网资格。失去挂网资格就将暂时退出该市场。

04.png
在正式版的指导意见中,对于失信行为的处置进行了分级对待:省级集中采购机构根据医药企业信用评级,分别采取书面提醒告诫、依托集中采购平台向采购方提示风险信息、限制或中止相关药品或医用耗材挂网、限制或中止采购相关药品或医用耗材、披露失信信息等处置措施,失信行为涉及省份数量达到规定条件的,由国家医疗保障局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指导中心启动全国联合处置。涉事药品或医用耗材供给结构单一、供需形势紧张的,在保障供应的基础上采取分级处置措施。  
05.png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0-9-21 08:24:04 | 显示全部楼层
强烈支持!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帖声明
1、本站为技术交流论坛,发帖的内容具有互动属性。您在本站发布的内容:
①在无人回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助删帖功能随时删除(自助删帖功能关闭期间,可以联系管理员微信:8542508 处理。)
②在有人回复和讨论的情况下,主题帖和回复内容已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您将不能直接删除该帖。
2、禁止发布任何涉政、涉黄赌毒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站版规的内容,详情请参阅《蒲公英论坛总版规》。
3、您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不要盗用有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您发帖即代表接受上述条款。

QQ|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非经营性-2014-0058 京ICP证150354号 京ICP备14042168号-1 )

GMT+8, 2024-3-29 17:58

Powered by Discuz! X3.4运维单位:苏州豚鼠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声明:蒲公英网站所涉及的原创文章、文字内容、视频图片及首发资料,版权归作者及蒲公英网站所有,转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来源“蒲公英”;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站及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