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搜索
查看: 1230|回复: 0
收起左侧

[社会广角] NMPA:复方板蓝根颗粒由处方药转化为非处方药

[复制链接]
大师
发表于 2021-4-27 23:18: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欢迎您注册蒲公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转自:国家药监局


4月27日,国家药监局发布关于复方板蓝根颗粒转换为非处方药的公告(2021年第58号),本次复方板蓝根颗粒转换为非处方药涉及文号141个。
1.png
原文如下:
根据《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试行)》(原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10号)的规定,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论证和审定,复方板蓝根颗粒由处方药转化为非处方药。品种名单(附件1)及非处方药说明书范本(附件2)一并发布。  
相关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在2021年7月24日前,依据《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提出修订药品说明书的补充申请报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并将说明书修订的内容及时通知相关医疗机构、药品经营企业等单位。  
非处方药说明书范本规定内容之外的说明书其他内容按原批准证明文件执行。药品标签涉及相关内容的,应当一并修订。自补充申请备案之日起生产的药品,不得继续使用原药品说明书。  
特此公告。  
附件:1.品种名单  
2.非处方药说明书范本  
国家药监局
2021年4月25日 2.png
附件2  
非处方药说明书范本  
复方板蓝根颗粒说明书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按说明使用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名称]  
通用名称:复方板蓝根颗粒  
汉语拼音:  
[成份]  
[性状]  
[功能主治]清热解毒,凉血。用于风热感冒,咽喉肿痛。  
[规格]每袋装5克(相当于原生药15克)  
[用法用量]口服,一次5克,一日3次。  
[不良反应]监测数据显示,本品有腹泻、腹痛、恶心、呕吐、腹部不适、瘙痒、皮疹、头晕、过敏反应等不良反应报告。  
[禁忌]  
对本品及所含成份过敏者禁用。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  
4.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5.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儿童、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相互作用]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贮藏]  
[包装]  
[有效期]  
[执行标准]  
[批准文号]  
[说明书修订日期]  
[生产企业]  
企业名称:  
生产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号码:  
传真号码:  
网址:  
如有问题可与生产企业联系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帖声明
1、本站为技术交流论坛,发帖的内容具有互动属性。您在本站发布的内容:
①在无人回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助删帖功能随时删除(自助删帖功能关闭期间,可以联系管理员微信:8542508 处理。)
②在有人回复和讨论的情况下,主题帖和回复内容已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您将不能直接删除该帖。
2、禁止发布任何涉政、涉黄赌毒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站版规的内容,详情请参阅《蒲公英论坛总版规》。
3、您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不要盗用有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您发帖即代表接受上述条款。

QQ|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ICP备14042168号-1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43455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京)-非经营性-2024-0033

GMT+8, 2025-10-20 15:41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声明:蒲公英网站所涉及的原创文章、文字内容、视频图片及首发资料,版权归作者及蒲公英网站所有,转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来源“蒲公英”;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站及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