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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动态] 江苏:公开征求21个中药配方颗粒标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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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师
发表于 2021-6-30 19:04:3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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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自:江苏省药监局 编辑:蒲公英-绿茶


6月29日,江苏省药监局公开征求第一批21个品种江苏省中药配方颗粒标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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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如下:
根据《关于制定江苏省中药配方颗粒标准(试行)的通知》(苏药监办审批〔2021]28号)部署,第一批21个品种的江苏省中药配方颗粒标准(征求意见稿)已经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评中心审评,现向社会公开征求修改意见。请于2021年6月29日-7月28日期间将具体修改意见、姓名、联系方式等信息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反馈至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评中心,联系人:杨立伟,联系电话:025-84535570,13505183061,电子邮箱:JSPCCYPSPK@26.com;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系人:杨娴,联系电话025-83273718.18900660556.  
特此公告。  
附件:江苏省中药配方颗粒标准(第一批征求意见稿)4第一批公示品种
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1年6月29日
江苏省中药配方颗粒标准(第一批征求意见稿)第一批公示品种下载
2.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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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发表于 2021-7-1 08:20:23 | 显示全部楼层
同一种配方颗粒,各个省的标准以及制法,分析方法都不同?那么如果跨省销售如何执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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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1-7-1 13:34:07 | 显示全部楼层
wsx 发表于 2021-7-1 08:20
同一种配方颗粒,各个省的标准以及制法,分析方法都不同?那么如果跨省销售如何执行呢?

跨省销售中药配方颗粒的,生产企业应当报使用地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无国家药品标准的中药配方颗粒跨省销售的,应当符合使用地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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