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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动态] 知识产权局:专利审查指南修改草案(征求意见稿),涉及修改药品专利纠纷早期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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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师
发表于 2021-8-3 21:32: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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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自:国家知识产权局 编辑:蒲公英-绿茶

8月3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开征求《专利审查指南修改草案(征求意见稿)》意见。本次指南修改内容主要为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配套规定。与药品相关的修改内容是药品专利纠纷早期解决机制的无效案件审查相关规定。

此次修改的主要内容包括:
是外观设计制度完善的相关规定,涉及局部外观设计及图形用户界面产品的申请文件要求和审查标准、外观设计明显区别的审查、外观设计本国优先权、外观设计国际申请的提交及审查程序等;
是与专利合作条约相关的程序性规定,涉及援引加入、优先权恢复、增加、改正等;
是专利权期限补偿相关规定,涉及专利授权期限补偿和药品专利期限补偿;
是专利开放许可相关规定,涉及开放许可声明的提出和撤回、开放许可的登记和公告、开放许可实施合同的生效和备案、费减手续的办理等;
是药品专利纠纷早期解决机制的无效案件审查相关规定,涉及请求书和证明文件的提交、审查顺序、审查基础、审查状态和结案通知;
是应对疫情等突发事件的相关规定,涉及不丧失新颖性的宽限期、期限的依职权延长;
是为了提高审查质量和审查效率的相关规定,涉及实用新型明显创造性的审查、涉及计算机程序的发明专利申请审查、复审和无效程序中的依职权审查、权属纠纷当事人参加无效宣告程序的规定、延迟审查制度的进一步完善、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判断及示例;
是为了落实“放管服”要求的相关规定,涉及专利权评价报告相关事务、允许彩色附图提交、摘要附图提交方式的简化、强制代理委托的例外、分案申请手续的简化、序列表提交要求的简化等;
是机构改革相关规定,涉及专利复审委员会表述的适应性修改等。
原文如下:
为配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修改,国家知识产权局开展了《专利审查指南》修改工作,现将《专利审查指南修改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及其说明予以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以在2021年9月22日前,选择以下方式中的一种,围绕征求意见稿的修改完善提出具体意见:  
1.电子邮件:tiaofasi@cnipa.gov.cn  
2.传真:010-62083681  
3.信函: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6号国家知识产权局条法司审查政策处邮编100088(请于信封左下角注明“审查指南”)  
附件:附件1:《专利审查指南修改草案(征求意见稿)》修改对照表.pdf  
附件2:关于《专利审查指南修改草案(征求意见稿)》的说明.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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