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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及监测] 液相测定含量双样双针,有法规要求双样结果的平行性要求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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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9-8 18:47:5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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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大佬,液相测定含量双样双针,有法规要求双样结果的平行性要求么?rd要求多少范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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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师
发表于 2021-11-12 11:28:2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门门 于 2021-11-12 11:34 编辑
桃源のLittle 发表于 2021-11-12 09:27
致敬老前辈。我入行的时候,已经是2010版之后的事情了,所以一直没有看到相关的条例


别老前辈,我只是喜欢追根溯源。那些老顽固们,既要你符合法规,走他们自己都不懂的风险评估的路,又守着老一套的规定不放。
就事论事,说这个双针的问题,这事如果按风险评估的角度来看(当然,这事好像没人风险评估),现在的液相色谱仪自动进样器,双针之间的差异,最大都超不过0.5%(要是国产液相或者性能维护不好的除外,评估要数据支持,5针的重复性就可以支持了),对允许2%误差的含量测定来说,这个事完全可以忽略。
但是 如果这是真要写风险评估,那会让你先定结论,双样双针,然后瞎扯一通 双针怎么怎么好,双针可以减小系统误差,双针可以………,最后经过风险评估 ,必须双针,双针就是好。你都先定好结论了,那还评估个屁。
现在很多风险评估就是类似这样,净瞎扯了。
我只说双针的事,没说双样的事啊!双样怎么想评估都挺有意义的,要平行嘛,这得追溯到18世纪去了,还是别挑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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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师
发表于 2021-9-9 08:28:22 | 显示全部楼层
有,建议看看药典通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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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1-9-9 09:51:12 | 显示全部楼层
北重楼 发表于 2021-9-9 08:28
有,建议看看药典通则

问一下,是哪部药典的哪个通则有这个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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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部药典通则,液相部分的系统适用性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1-9-9 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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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师
发表于 2021-9-9 10:23:57 | 显示全部楼层
桃源のLittle 发表于 2021-9-9 09:51
问一下,是哪部药典的哪个通则有这个要求?

四部药典通则,液相部分的系统适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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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1-9-9 13:22:3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看的2020版没有这个呢

本帖最后由 桃源のLittle 于 2021-9-9 13:26 编辑
无云007 发表于 2021-9-9 10:23
四部药典通则,液相部分的系统适用性

是不是我们看的并不是同一部药典。四部通则,0512中,重复性的描述只针对系统适用性吧,并没有对样品的重复性提出明确要求,而且这个重复性是基于RSD计算而非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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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解错了,对照品满足需要满足这个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1-9-9 1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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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1-9-9 13:28:52 | 显示全部楼层
个人感觉没必要双针,双样是有必要的,含量测定,一般会把对照品溶液重复3~6次进样,计算RSD,基本上能证明色谱系统的进样紧密度了,所以双针的意义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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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师
发表于 2021-9-9 14:45:26 | 显示全部楼层
桃源のLittle 发表于 2021-9-9 13:22
是不是我们看的并不是同一部药典。四部通则,0512中,重复性的描述只针对系统适用性吧,并没有对样品的重 ...

理解错了,对照品满足需要满足这个
其它的双样双针平行性和方法有很大关系,但至少越稳定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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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1-9-9 14:48:59 | 显示全部楼层
无云007 发表于 2021-9-9 14:45
理解错了,对照品满足需要满足这个
其它的双样双针平行性和方法有很大关系,但至少越稳定越好

主要是没有哪个指导原则说明需要双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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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是老一辈一针、一针传下来的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1-9-9 1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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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师
发表于 2021-9-9 14:57:21 | 显示全部楼层
桃源のLittle 发表于 2021-9-9 14:48
主要是没有哪个指导原则说明需要双针的

都是老一辈一针、一针传下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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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1-9-10 16:50:21 | 显示全部楼层
法规层面我了解是没有规定的,指南倒是有,一般都定在1或这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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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1-10-20 08:45:0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tiantiancw 发表于 2021-9-10 16:50
法规层面我了解是没有规定的,指南倒是有,一般都定在1或这2%

您好,您说的指南可以分享一下么?在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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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1-10-20 13:50:0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tiantiancw 发表于 2021-09-10 16:50
法规层面我了解是没有规定的,指南倒是有,一般都定在1或这2%

您好,请问一下,你这边可以分享一下指南么?我现在还没找到相关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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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师
发表于 2021-11-11 17:49:5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事说起来就话长了。
现在还能思考SOP的检验人员已经不多了,钻研实验技术的更是凤毛麟角了,都钻研GMP合规去了。
新药典仔细看过吗?上面随便就答药典通则的,看的是2000版药典通则吧?
明确告诉你:2020版药典和2010版GMP都没有明确回答你这个问题。
我分三个层次解释一下,并提供出处之一(都找我也找不来,只提供之一),《中国药品检验标准操作规范2005年版》  高效液相色谱法 数据收集和处理内容里 有一段话“含量测定的对照溶液和样品供试溶液每份至少注样两次,由全部注样结果(n≥4)求得平均值,相对标准偏差(RSD)一般应不大于1.5%。” 这个原文意思我不想解释,因为它也不一定对哈。
第一层次(看山是山):为了减小误差,因为低水平的仪器,积分仪,手动进样器等各种因素存在(也有人),特别规定这样做的细节,要求必须照做。
第二层次(看山不是山)2010版这个内容就已经没了,到底怎么做呢?不知道,同阶段出来的2010版GMP强调了风险控制的理念。不知道怎么做,仪器设备有好有差,人员水平参差不齐,还是沿用规定吧。这时候随着时间的推移,很多人都忘了这个规定怎么来的了,或者应该是从来都不知道为啥要这么规定。
第三层次(看山还是山),回想初心,我们是为了得到测定值,接近真实值的测定值。
现在大部分还在第二层次,合规!合规!合规!可是没规定啊?规定在哪儿啊,这个为啥这么要求的啊?旁边有人告诉你,一辈一辈传下来的…
照做呢,然后所有的风险评估,所有的验证或确认,都往这个已经过时的,其实已经被人用得无意义(其实他有意义,让大家用成了无意义)的要求上靠,并且义正辞严的教育你只有这样才是对的。
最后说一句,液相色谱仪仪器贵,性能好的,双针根本没用,但是你必须做,理由往回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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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1-11-11 18:43:5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对照品连续5针Rsd小于2%两个样品偏差小于2%有一个不符合就重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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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1-11-11 18:44:2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灰德华国药 发表于 2021-11-11 18:43
对照品连续5针Rsd小于2%两个样品偏差小于2%有一个不符合就重做。

整个序列连一起的检查会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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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师
发表于 2021-11-11 20:21:4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桃源のLittle 发表于 2021-9-9 14:48
主要是没有哪个指导原则说明需要双针的

看下面我的回答里有, 来自中国药品检验标准操作规范2005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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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1-11-12 09:27:16 | 显示全部楼层
门门 发表于 2021-11-11 20:21
看下面我的回答里有, 来自中国药品检验标准操作规范2005年版。

致敬老前辈。我入行的时候,已经是2010版之后的事情了,所以一直没有看到相关的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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