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注册蒲公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来自:广东省药检所 辽宁省药监局 编辑:蒲公英-绿茶
9月29日,广东省公示135个中药配方颗粒质量标准,辽宁省公示74个中药配方颗粒质量标准。
1、广东
9月29日,广东省药检所发布了第五批、第六批中药配方颗粒质量标准公示,涉及135个配方颗粒质量标准。
按照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统一部署,根据广东省中药配方颗粒质量标准增补的工作程序,我所组织专家对广东一方制药有限公司和四川新绿色药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按照《广东省中药配方颗粒质量控制与标准制定技术要求(试行)》起草的质量标准进行了审核,现将完成审核的第五批广东省中药配方颗粒质量标准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间,相关单位或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广东省药品检验所中成药室/中药材(饮片)室。其中,对各项目限度提出不同意见的,需同时提供相应的实测数据;涉及检验方法优化的,需提供优化后的方法及方法学验证资料。 公示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10月20日
联系人:黄国凯 黄俊忠
联系电话:020-81863096
附件:柏子仁配方颗粒等42个品种的广东省中药配方颗粒质量标准公示稿(第五批) 2、辽宁
9月29日,辽宁省药监局发布了(第三批)74个配方颗粒质量标准。
根据国家药监局《关于结束中药配方颗粒试点工作的公告》的要求,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组织完成第三批74个品种中药配方颗粒标准审评工作。为确保标准的科学性、合理性和适应性,现予公示,公示期为15天。
公示期间,相关单位或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将相关意见反馈至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注册管理处,并附实验数据及相关说明,同时将电子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王明东联系电话024-31607903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十纬路16号
附件:辽宁省中药配方颗粒标准(第三批)公示稿
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1年9月28日
|